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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幼儿园等为“苏州市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颁发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苏教基[2010]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市、区教育局: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调整苏州市幼儿园级类评定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7〕54号文件)和《苏州市幼儿园评级定类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07〕53号)要求,我局于2010年6月,对申报2010年上半年度“苏州市优质幼儿园”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现经苏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确认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幼儿园和张家港南丰镇永联幼儿园为“苏州市优质幼儿园”。 希望以上两所幼儿园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树立更高目标,依法办园,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幼儿得到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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