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8]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8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立法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贵州,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支持与保障。具体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经研究,省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8件):
(一)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人口计生委起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二)为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发展我省森林生态旅游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林业厅起草《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
(三)为加强人权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司法厅起草《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
(四)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障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交通厅起草《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
(五)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建设厅起草《贵州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草案)》。
(六)为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环保局起草《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七)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法制办起草《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修订草案)》。
(八)由省建设厅起草废止《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议案。
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审议的时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办理。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36件):
(一)为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水利厅起草《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
(二)为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发展,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社会中介机构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省法制办委托起草《贵州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草案)》。
(三)为促进行政机关首长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过错,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监察厅起草《贵州省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草案)》。
(四)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促进酒类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由省商务厅起草《贵州省酒类管理办法(草案)》。
(五)根据《省人民政府废止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目录(2007年6月30日前)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04号),2008年6月30日前需修订完毕32件省政府规章:
1.《贵州省邮电通信线路设施保护办法(修订草案)》(省通信管理局)。
2.《贵州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3.《贵州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4.《贵州省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省交通厅)。
5.《贵州省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省总工会)。
6.《贵州省航空口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省经贸委)。
7.《贵州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省保密局)。
8.《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修订草案)》(省林业厅)。
9.《贵州省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10.《贵州省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建设厅)。
11.《贵州省实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细则(修订草案)》(省林业厅)。
12.《贵州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订草案)》(省交通厅)。
13.《贵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农机局)。
14.《贵州省港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交通厅)。
15.《贵州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林业厅)。
16.《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修订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17.《贵州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18.《贵州省公民兵役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军区)。
19.《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教育厅)。
20.《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修订草案)》(省卫生厅)。
21.《贵州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省交通厅)。
22.《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环保局)。
23.《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修订草案)》(省林业厅)。
24.《贵州省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建设厅)。
25.《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建设厅)。
26.《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修订草案)》(省经贸委)。
27.《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省科技厅)。
28.《贵州省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
29.《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省建设厅)。
30.《贵州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气象局)。
31.《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物价局)。
3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个计划单列市在我省兴办扶贫协作企业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省招商局)。
三、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
(一)《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省劳动保障厅)。
(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省劳动保障厅)。
(三)《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省建设厅)。
(四)《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省建设厅)。
(五)《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省建设厅)。
(六)《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委托立法)。
(七)《贵州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省工商局)。
(八)《贵州省酒类管理条例(草案)》(省商务厅)。
(九)《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草案)》(省经贸委)。
(十)《贵州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省经贸委)。
(十一)《贵州省供用电条例(草案)》(省经贸委)。
(十二)《贵州省循环经济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十三)《贵州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省质监局)。
(十四)《贵州省信息化条例(草案)》(省信息产业厅)。
(十五)《贵州省保健品管理条例(草案)》(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省民委)。
(十七)《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省林业厅)。
(十八)《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草案)》(省林业厅)。
(十九)《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公安厅)。
(二十)《贵州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省文化厅)。
(二十一)《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委托立法)。
(二十二)《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草案)》(省农业厅)。
(二十三)《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省农业厅)。
(二十四)《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条例(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二十五)《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省科技厅)。
(二十六)《贵州省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省知识产权局)。
(二十七)《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草案)》(省国教办)。
(二十八)《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条例(草案)》(省人口计生委)。
(二十九)《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修订草案)》(省乡企局)。
(三十)《贵州省气象条例(修订草案)》(省气象局)。
(三十一)《贵州省内部审计条例(草案)》(省审计厅)。
(三十二)《贵州省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条例(草案)》(省审计厅)。
(三十三)《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省环保局)。
(三十四)《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草案)》(省体育局)。
(三十五)《贵州省拍卖管理条例(草案)》(省商务厅)。
(三十六)《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省教育厅)。
四、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30件):
(一)《贵州省农业自用船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省交通厅)。
(二)《贵州省新产品新技术促进办法(草案)》(省经贸委)。
(三)《贵州省航空口岸管理办法(草案)》(省经贸委)。
(四)《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草案)》(省工商局)。
(五)《贵州省收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省工商局)。
(六)《贵州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草案)》(省环保局)。
(七)《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草案)》(省物价局)。
(八)《贵州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办法(草案)》(省物价局)。
(九)《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物价局)。
(十)《贵州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贵州省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贵州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四)《贵州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管理办法(草案)》(省信息产业厅)。
(十五)《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草案)》(省地方志编委)。
(十六)《贵州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十七)《贵州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草案)》(省财政厅)。
(十八)《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草案)》(省财政厅)。
(十九)《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省国资委)。
(二十)《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订草案)》(省残联)。
(二十一)《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人口计生委)。
(二十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草案)》(省公安厅)。
(二十三)《贵州省水文管理办法(草案)》(省水利厅)。
(二十四)《贵州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省农机局)。
(二十五)《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草案)》(省民政厅)。
(二十六)《贵州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草案)》(省民政厅)。
(二十七)《贵州省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省民政厅)。
(二十八)《贵州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草案)》(省商务厅)。
(二十九)《贵州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草案)》(省建设厅)。
(三十)《贵州省烟叶生产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办法(草案)》(省烟草专卖局)。
此外,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有关部门可以适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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