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国资委、 省工商局、省广电局、郑州电监办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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