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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
(2009年)


为认真落实西安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净化我市文化市场,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治理从2009年3月12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抽查。

二、工作任务
近期又将是出版物市场上发行政治性、淫秽色情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印制盗版教材、教辅书的高发期,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现象也会有所抬头。因此,各分、县局在这次专项治理中,要着力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1、严查政治性、淫秽色情类非法出版物。严防传播政治谣言、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性、淫秽色情类非法出版物在我市出版物市场传播。
2、全面清查出版物经营单位,严查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害卡通画册、淫秽“口袋本”图书,宣扬凶杀暴力的游戏软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3、坚决取缔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单位。对游商地摊兜售的所有出版物一律收缴。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无书号、版号出版物以及一切传播迷信、伪科学的小册子。
4、结合印刷企业整顿,加大对印刷企业稽查力度,防止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出笼。对非法制作教材、教辅读物的印刷、复制企业要依法查处,对无证照印刷厂点坚决予以取缔。

三、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
专项治理的重点地区是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临潼区。重点部位是处于繁华闹市区的钟鼓楼广场、北大街、火车站、玉祥门、小寨什字、东七路、东八路、西七路、自强东路童家巷、解放路书城周边,城乡集贸市场及学校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
各分、县局还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专项治理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县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重大问题要一抓到底。要把集中行动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保证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强化日常管理。各分、县局要通过专项治理为强化日常管理创造条件。要加强市场调研,探索、掌握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出版物市场整治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机制。在日常管理中,要进一步落实控制进口、把住印制等管理要求。做到工作抓源头,重点抓防范,严格抓监管,使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3、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出版业结构、数量、规模的发展变化,此项工作将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单一的管理手段很难奏效。要与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交通、民航、铁路、邮政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4、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查处非法出版案件工作的报道和宣传。通过举办展览、培训、组织座谈、报告会、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增强出版物经营者的守法观念,提高群众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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