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请示》(正保发〔201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我会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及时向我会报告募集情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请示》(正保发〔201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我会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及时向我会报告募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