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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统筹支付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长劳社发[2008]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统筹支付标准的通知
(长劳社发[2008]19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的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促进我市生育保险稳步发展,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用金额支付管理的意见》(湘劳社工字[2007]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生育保险统筹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的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支付。凡住院分娩所需的手术费、药费、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特殊材料费等费用均纳入统筹全额支付范围。

二、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包括婴儿诊治费、陪人费、空调费、生活用品费、膳食费、超标床位费(住院床位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元/天)、无痛分娩费、镇痛棒费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三、《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为最高支付标准,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支付。各定点医院应严格把握政策,将生育医疗费用控制在项目支付标准范围内。

四、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或围产期发生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确认,可列入统筹支付范围。

五、以上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

序号统筹支付项目调整后支付标准(元)
阴道自然分娩,无并发症(含侧切)2000
阴道自然分娩并产后出血2400
阴道自然分娩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3200
阴道难产无产时并发症2400
阴道难产并产后出血2800
阴道难产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3600
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3200
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并产后出血3600
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阴道分娩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4000
无适应症剖宫产2400
十一剖宫产无并发症3600
十二剖宫产并产后出血4000
十三剖宫产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4400
十四难产性剖宫产4000
十五难产性剖宫产并产后出血4400
十六难产性剖宫产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4800
十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4400
十八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并产后出血4800
十九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并产后出血(输血不少于2个)5200
二十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6000
二十一终止妊娠(门诊)400
二十二终止妊娠(住院)1000
二十三中孕引产1600
二十四单胎门诊检查600
二十五多胎门诊检查700
二十六输卵管节扎术(非分娩)1300


说明:
1、上述病种统筹支付标准为一、二类收费医院支付标准,三类收费医院在此基础上住院支付标准原则上下浮20%;
2、其他未列病种统筹支付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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