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津人口计生委[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人口计生委[2008]7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做好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日前,市委以津党发[2008]2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特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实施意见》精神上来
《实施意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实现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出发,就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的重要工作决策,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实施意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今后一个时期是天津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人均”是关键;完成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历史使命,“人口”是基础。落实胡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一个排头兵”的要求,促进天津在全国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和人口问题密切相关。《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天津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第二,《实施意见》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按照我市七十年代初的妇女一般生育率计算,30多年来全市大约少生了250多万人,为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实施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了我市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刻阐释了新时期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对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
第三,《实施意见》是指导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新时期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要求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进程,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强调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fs:page]

二、深入学习贯彻,在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实质上下功夫
《实施意见》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对全面加强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性地完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深刻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人口总量和结构都面临着显著和深刻的变化,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惯性增长的势头依然强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仍需加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流动迁移人口不断增加。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环境的承载和城市的管理带来压力。《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天津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放松。
(二)明确提出要千方百计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工作。《实施意见》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要控制在120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要分别控制在10‰和2.5‰左右。因此,必须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形成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做到计划生育。要坚持依法管理,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和利益导向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施意见》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实施意见》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在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三是加强机制、体系建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四是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围绕以上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政策,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指明了方向。
(四)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实施意见》强调从经费保障、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科研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提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将社会抚养费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达到人均30元。二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继续加强市、区县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保持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形成“以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为龙头,区[fs:page]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为骨干,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依托,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新格局。三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科学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中,稳定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四是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人口宏观决策和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电子化。
(五)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和调控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幸福工程组委会等群众团体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格局。

三、运用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的浓厚氛围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宣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与当前在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的高潮。各单位要围绕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利用人口计生系统内外的宣传资源,精心策划有影响力、有实效性、有连续性、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实施意见》的高潮。
(一)把《实施意见》内容纳入党校、人口学校教学计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人口学校等阵地,开展对各级干部的宣传。将《实施意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基层党政组织、人口计生宣传网络、各级人口学校、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等,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实施意见》,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二)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认真筹划宣传《实施意见》的新闻报道方案。精心策划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宣传《实施意见》的专题节目;组织区县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策划在报刊杂志开设宣传《实施意见》的专栏,系列介绍《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宣传30多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有利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开展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为全市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要运用有效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组织报告会、宣讲团、文艺演出、宣传车(展牌)等深入基层、深入乡村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图文、音像、网络、声讯等大众传媒,形成宣传声势,使《实施意见》精神广为人知,家喻户晓。3月28日为全市宣传活动高潮日。届时,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同志将深入区县参加活动。

四、搞好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切实把人[fs:page]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联系本地区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意见。特别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认真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三线”考核制度,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在大讨论中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抓住当前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的有力契机,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对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的经验认真查找差距;围绕《实施意见》的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把精力用在突破难点、解决矛盾、完善体制机制上,用在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为群众搞好服务上。坚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勇攀高峰,在全系统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全过程。要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坚持改革创新,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实践、新发展。注意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发,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要特别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创造性地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附:实施意见(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