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2008年州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州府秘〔2008〕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临各单位:
现将《2008年州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狠抓督查各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八年三月六日
2008年州政府督查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力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加快临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州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要认真贯彻州第十次党代会、州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州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秘书处的统一组织下,明确督查内容,创新督查机制,强化督查手段,加大督查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更好地为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服务。
一、指导思想
政务督查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布局和发展重点的落实,强化督查措施,突出督查重点,注重督查实效,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使督查工作成为政府工作中抓落实的新亮点。
二、工作任务
2008年州政府督查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务督查,二是建议提案办理。
(一)政务督查
1、重点工作的督查。结合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作为主要督查内容,印发《2008年全州经济社会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手册》,细化分解任务,围绕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和特色产品开发、城镇化建设、文化建设、资源整合、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督查,抓好督促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表格的形式按月按季度呈送州委、州政府领导。
2、经济社会主要指标的督查。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全州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每季度通报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3、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查。按照省上确定的14件实事和州上确定的实事,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项目的落实。对各项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图表的形式适时通报工作动态,分析症结,提出建议,使州委、州政府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4、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对州委决定的事项和州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州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和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进行梳理,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进行专题督查,并按时限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特别是对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批示,要从快、从细进行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建议提案办理
1、建议提案的交办。及早着手准备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交办会的筹备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把承办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各部门,做到交办准确,责任落实。
2、现场办理工作。交办会结束后,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报送现场办理内容,加强与州人大组联委和州政协提案法制委衔接,共同确定现场办理计划,并按计划抓好组织落实。
3、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按照州人大、州政协的安排,抓好州人大、州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案件的组织落实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州人大组联委、州政协提案法制委负责人参加,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与提案者座谈、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督查。要求各承办单位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力争按时办结率、答复合格率达到100%,办成率比上年有新的提高。
4、建议提案办理方式的创新。在督促各单位抓好日常办理和现场办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抓好跟踪落实、二次答复(补充答复)、征询意见等工作,对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或有意见的办理结果,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选择几件代表委员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按照“开门办案”的要求,邀请代表委员和人大政协领导参加,争取召开1-2次公开答复会议。
5、审议意见的督查。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州政协在工作视查等活动中提出的工作建议,按领导批示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专题报告州人大和州政协。
6、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对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按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提出答复意见后,以州政府名义答复有关代表委员。省政府在我州召开的现场办理活动,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州政府领导批示组织落实。
三、督查方式
(一)询问督查。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了解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度。
(二)文件督查。向承担了任务但办理不力、行动迟缓的承办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上报办理结果。
(三)实地督查。对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现场督查。
(四)联合督查。对州委、州政府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或督查工作量大并有一定专业性、复杂性的问题,采取会同州委督查室,邀请州人大、州政协有关专委会和代表、委员参加以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
(五)调研督查。对州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研,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参考。
四、工作要求
1、健全督查工作制度。按照新形势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反馈、通报形成流程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2、完善督查载体。进一步完善《督查通知》、《政务督查》、《督查专报》等载体,继续坚持州政府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全方位提高督查简报的质量。《督查专报》每月1期,向州上四大家领导和秘书处呈送,主要反映各县(市)、各部门工作进展、工作特色、亮点和主要经验;《政务督查》每季度1期(有重点工作可随时发),主要向各县(市)、各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进度,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热线联系制度。加强与统计、发改、财政、经委、农业、扶贫、建设、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掌握了解,督促各经济社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进行督查落实。同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促进作用。
4、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督查人员动笔能写、无事善思、有事会办的综合能力,努力加强督查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实现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