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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厅发[200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厅发[2008]30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庆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庆筹备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其组成人员
大庆筹备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规划和筹建自治区50周年大庆重点项目,研究自治区50周年大庆筹备、庆祝工作的重大问题。
主 任:郭声琨 自治区党委书记
马 飚 自治区主席
副主任:彭祖意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沈北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车荣福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吴 恒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黎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民委主任
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陈 武 自治区副主席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林国强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委 员: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梁胜利 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厅长
刘 刚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接待办主任
苏海棠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韦兆忠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谭 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广西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庞栋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文荪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海宁 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
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祖华 自治区经委主任
余益中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黄方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黄华宽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张明沛 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容小宁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高 枫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阳建国 自治区广电局局长
吴玉斌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黄永强 自治区外办主任
陈端喜 自治区招商局局长
黄良波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陈向群 南宁市市长
大庆筹备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由李金早同志担任。

二、大庆筹备委员会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及其组成人员
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 任:李金早 罗黎明 陈章良
常务副主任:王跃飞
副 主 任:梁胜利
刘 刚
苏海棠
庞栋春
肖文荪
孙海宁
唐 华
章远新
苏道俨
答小亍
陈向群
办公室下设秘书、财务、项目、宣传、文体、会务、接待、场地、安全保卫、督查10个工作组,分别承担大庆的相关工作。
(一)秘书组
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按照大庆筹备委员会的意图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加强与国家民委和中央代表团筹备办公室的联系。具体任务:
1.提出庆祝活动的总体方案和工作方案。
2.联系各部门及各市做好大庆筹备工作,汇总、报告庆祝活动各项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会议、公文运转、档案管理、简报编印工作。
4.起草大庆活动期间中央代表团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的讲话稿(初稿),并与中央代表团协商完成定稿。
5.起草、翻译大庆活动期间自治区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的讲话稿、致辞。
6.起草与大庆有关的各类综合文稿、材料。
7.做好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领导召集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日常来访人员的接待;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的总值班工作。
9.做好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0.负责开发和管理大庆指定产品、标志产品等特许产品。
11.组织开展自治区50周年大庆徽标、吉祥物的征集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报大庆筹备委员会审定,制定大庆标志物使用管理办法。
12.组织开展中央赠送给我区的“民族团结宝鼎”的设计、监制和安放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庆祝活动赠送的纪念品、礼品的设计和制作并提出分配方案。
14.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罗黎明
副组长:苏海棠 庞栋春
肖芳佐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龙 毅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周 健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
(二)财务组
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有关大庆活动的资金筹措及财务运行和管理,就大庆活动资金支持事宜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对口联系。具体任务:
1.编制财务组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2.编制庆祝活动资金支出总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制定庆祝活动财务管理办法。
4.争取国家对自治区50周年庆祝活动的资金专项支持。
5.使用和管理社会募集资金。
6.保障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经费开支及资金周转。
7.核拨与审计已确定由财务组统一支付费用的项目资金。
8.负责筹备庆祝活动所需办公用品的组织和采购。
9.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李金早
常务副组长:苏道俨
副 组 长:肖芳佐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三)项目组
负责大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具体任务:
1.编制项目组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2.负责统筹安排有关为大庆庆典活动服务的项目、为民办实事的社会公益性项目以及向大庆献礼的项目。
3.负责对大庆项目落实、资金调度、工程进展进行督促、协调、检查、验收。
4.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中央对口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补助等。
5.协调财务组做好大庆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
6.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林念修
常务副组长:章远新
副 组 长: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宏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四)宣传组
负责大庆的内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央各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具体任务:
1.编制新闻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自治区50周年大庆相关宣传工作。
3.编写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宣传提纲、标题口号,做好印发工作。
4.做好大庆活动期间内外宣传报道和相关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
5.组织大庆活动期间国内外各新闻媒体采访团来桂的采访活动,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
6.做好经自治区确定的大庆图书出版及有关影视、画刊的编辑、审定工作。
7.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沈北海
常务副组长:唐华
副 组 长:阳建国
(五)文体组
负责大庆文体活动方面的工作。具体任务:
1.编制大庆文艺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安排大庆活动期间各类文艺活动的排练、预演和总体艺术指导。
3.配合中央代表团艺术团赴各市开展慰问演出。
4.组织、策划、审定、编排庆祝活动期间的各类文艺演出,重点组织好3场文艺演出,即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大型广场文艺表演(露天)、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文艺汇报演出晚会(室内)、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露天)。
5.指导各市做好庆祝活动期间各类群众性文艺表演。
6.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李康
常务副组长:容小宁
副 组 长:吴玉斌
肖莺子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六)会务组
负责大庆各种集会和中央代表团参加的各种会议、仪式等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具体任务:
1.编制庆祝活动期间向中央代表团的工作汇报会、庆祝大会、自治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各族各界人士座谈会的实施方案,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2.编制中央代表团赠送“民族团结宝鼎”仪式及中央代表团与各方面人员合影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工作。
3.与国家民委和中央代表团先遣组协调商定中央代表团参加我区庆祝活动的有关事宜。
4.做好中央代表团、自治区领导和其他代表出席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
5.协调安排中央代表团领导会见及自治区领导陪同等有关事宜。
6.编制大庆各种票证制作计划及分配方案,负责各种票证制作。
7.起草各类会议、仪式等活动的议程、主持词。
8.负责向中央代表团(含随团工作人员)、中央代表团艺术团、中央新闻采访团及重要宾客赠送纪念品和礼品,发送各种票证。
9.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车荣福
常务副组长:苏海棠
副 组 长:肖文荪 龙毅
(七)接待组
负责大庆的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具体任务:
1.编制大庆活动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做好中央代表团、中央代表团艺术团、中央新闻采访团及自治区邀请的重要宾客的迎送、住宿、乘车、参加庆祝活动等具体接待事宜。
3.制定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招待会方案并组织实施。
4.做好中央代表团各分团赴各市慰问和考察的接待工作。
5.组织做好庆祝活动期间各宾馆、饭店、招待所和会议、活动场所的食品安全、供电、通信保障工作。
6.培训接待工作人员及承担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的服务人员,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庆祝活动期间嘉宾的医疗保健、食品检验和返程票务工作。
8.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车荣福
常务副组长:刘刚
副 组 长:甘丽琼 自治区接待办副主任
莫运荣 自治区民委副巡视员
(八)场地组
负责首府市容市貌整顿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好大庆集会活动场地,负责南宁市开展大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具体任务:
1.编制大庆场地建设工作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
2.做好迎送中央代表团和相关集会、文体活动、游园活动等的群众组织工作。
3.协同项目组做好首府大庆献礼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
4.协同会务组、接待组做好有关集会、活动现场的场地布置工作,为大庆各项庆祝活动提供城市交通、通讯、气象、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首府群众精神文明教育和宣传活动,为大庆营造良好的氛围。
6.负责把南宁市的“主干道”打造成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街道。
7.组织做好首府市容市貌整顿和公共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工作。
8.在庆祝活动期间组织办好一场大型焰火晚会。
9.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常务副组长:陈向群
副 组 长:肖芳佐
黄伟京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肖莺子
(九)安全保卫组
负责大庆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加强与中央代表团安全保卫组和中央警卫局的联系。具体任务:
1.编制庆祝活动安全保卫实施方案、应急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2.制定中央代表团参加的各种会议、慰问、考察、接见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3.做好各类庆祝活动场馆、行车路线、嘉宾住地、群众活动集散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协调做好庆祝活动场所、宾客住地、市内道路及大庆活动涉及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做好中央代表团、自治区党政机关、各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6.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确保迅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7.协调各警种的衔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政审工作。
8.检查监督各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做好各种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彭祖意
常务副组长:梁胜利
副 组 长:张宣东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耀龙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黄济健
(十)督查组
负责监督检查大庆筹备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具体任务:
1.督促检查大庆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完成情况。
2.监督检查大庆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4.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林国强
常务副组长:孙海宁
副 组 长:潘玉卿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主任
蒙建华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济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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