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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毛丹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寿险[2010]12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本公司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请示》(联泰大都会人寿〔2010〕142号)收悉。经审核,毛丹符合《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关于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总精算师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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