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10]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㈠卫生“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 ㈡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开展情况。 ㈢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进依法行医、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 ㈣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㈤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情况,相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具体检查内容按照《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评分标准》执行。 二、工作安排 我厅成立普法验收检查组,对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部分市地进行抽查。检查程序和方式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单位、时间、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葛永宏 成 员:刘振强、龚元东、陈敏媛 联 系 人:龚元东(13969000601) 检查单位: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齐鲁医院、省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立医院集团眼耳鼻喉医院、省医学影像所 检查时间:10月中下旬。 第二组: 组 长:刘贵国 成 员:张荣新、居建云、李炎、王文生、冯利 联 系 人:冯利(13791000999) 检查单位: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省疾控中心、省血液中心、省地研究所、省医高专济南校区、山东卫生报刊社、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妇产医院 检查时间:10月下旬。 三、工作要求 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今后改进工作意见。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单位特色,并形成书面材料。厅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一并查看工作现场和实物材料。各市卫生局要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厅法监处。对各市卫生局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择优推荐上报卫生部和省普法办进行表彰。 传 真:0531-67876141 电子邮件:sdswstfjc@126.com 联 系 人:冯利 龚元东 附件: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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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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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共20分) |
1、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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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法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并随领导换届而及时调整或充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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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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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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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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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共23分) |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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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考核等制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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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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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活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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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执业、依法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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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共14分) |
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内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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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过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或征文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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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组织征订或编发“五五”普法相关材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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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共19分) |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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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与评先树优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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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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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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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其他典型做法与经验(共24分)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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