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8〕5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切实提高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质量,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四平为目标,以维护稳定、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抽象行政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地方特色,结合实际,着力抓好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急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项目,使规范性文件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真正起到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要集中力量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项目,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力量进行起草和调研论证,要积极协调沟通,及时将起草说明、送审稿及法律依据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对部门之间有分歧而未能协调解决的,主办部门应在报送材料中说明,需要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附件:2008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二○○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8年度四平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一、计划完成部分
二、调研论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