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汴政办〔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广泛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努力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提升了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07年我市共发生火灾223起,死2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12.9万元。与上年相比,除死亡人数持平外,起数、伤人、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3.3%、37.3%、16.7%,全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政府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各项消防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市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市委书记刘长春、市长周以忠亲自到消防部队进行调研,积极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副市长刘玉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先后10多次带队深入农村、社区及火灾隐患单位检查工作。市政府为督促各项消防工作落实,先后12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工作,4次派出督查组督查基层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推动各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行政主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封县、尉氏县、金明区等县(区)的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全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已有305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了“三会一标”任务,普及率达80%,有效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代号为“惊蛰”、“春雷”、“雷霆”、“霹雳”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了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五一”、“十一”、冬春等火灾多发时期、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次活动都做到组织严密,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2007年,全市共检查单位9621个,发现火灾隐患865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723处,责令停产停业709家,依法行政拘留261人,有效改善了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强化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3月份,市政府组织召开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全市排查认定的7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了政府挂牌督办、签订整改责任书、部门联合执法、媒体曝光、政府领导带队督导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8月份,全市7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三、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强力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2007年,我市建成了38个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使全市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达到67个,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队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为主导,以乡镇专职和多功能消防队为骨干,以农村和驻农村企业消防组织为补充”的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
四、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普及。各县、区不断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市民政、农业、公安、消防等部门,不断加强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督促全市108个社区建立健全了消防组织和各项消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内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开展社区防火检查、火灾整改等工作。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将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并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五、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各县、区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举办了“119少儿消防夏令营”、“119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设立消防宣传教育基地11个,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开辟消防专栏16个,播发消防公益广告32次,在城市出入口等位置设立消防标语宣传牌24块,向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单5万余份。组织消防专项培训24期,深入42家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知识讲座13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8万人。
六、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全市新增消防执勤车辆4台,购置器材2598件套。消防部队扎实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六熟悉”、体能、特勤训练和实战演练,制定、修订100余份灭火作战计划,实地演练近百次。2007年,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804次,出动人员8102人次,出动各种消防车辆1232台次,成功处置各类火灾救援事故571起,抢救遇险群众56人,保护财产价值近亿元。
2007年我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地方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消防工作在某些地方层层衰减、逐级弱化,工作“棚架”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主管部门、企业领导法制观念不强,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造成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欠帐较多。目前全市的市政消火栓仍欠账54%,消防队(站)和部队特勤消防装备缺口还比较大,各县区消防业务经费还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三是火灾隐患整改任务还很艰巨。目前,各县、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市消防通道不畅、建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且整改起来又涉及到搬迁、改建等,难度较大,尤其是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008年,各级、各部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开封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oo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