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网络,促进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市安监部门初审,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资质到期的江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等3家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复审检查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保留江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等3家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有效期三年(详见附件)。 请相关安监部门加强对上述安全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以服务于安全生产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保留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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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法定 代表人 |
等级 |
证书号 |
准 予 培 训 范 围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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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
姜方东 |
四级 |
浙ap(4) 014 |
江山市内: 1.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3.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010年8月1日 至2013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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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丽水市职工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
蔡 炜 |
三级 |
浙ap(3) 030 |
丽水市内: 1.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4.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特种作业人员:①电工作业;②焊接与热切割作业;③高处作业;④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2010年10月1日 至201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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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巨化集团公司 |
杜世源 |
三级 |
浙ap(3) 031 |
本公司内: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①电工作业;②焊接与热切割作业;③高处作业;④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
2010年10月1日 至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