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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实地核实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0]1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波除外): 为有效发挥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补助资金的积极作用,根据局领导指示,决定开展2010年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内容 核实申报项目符合情况:一是涉及的工艺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二是项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投资是否与申报情况基本相符;三是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实施完成(预计完成)时间、内容是否与申报资料相一致。 二、时间安排 自10月20日起,具体日期由各组组长确定并通知。 三、分组和人员安排 (一)第一组,温州、台州、丽水 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李公杭处长, 技术专家:曹寄梅、俞文光。 (二)第二组,金华、衢州 组长:省安监局潘永乾监察专员, 技术专家:巩向信、楼荣华。 (三)第三组,绍兴、舟山 组长:省安监局危化处王金永副处长, 技术专家:裘江、周学志。 (四)第四组,杭州、嘉兴、湖州 组成人员:省安科所包其富副所长, 技术专家:周京成、周水鹤。 四、工作要求 (一)对申报项目情况进行逐项详细核实,并由技术专家出具核实结论,对项目描述要求做到实事求是。 (二)本次核实仅对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如在实地核实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请及时反馈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 (三)严守工作和廉政纪律,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专家费,不得泄漏企业商业秘密,不得透露项目资金相关情况。 附件: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核实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资金补助项目核实情况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自动化控制类型

 

完成或预计完成时间

 

自动化系统安装的主要工艺或装置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投资(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技术专家核实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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