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8〕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办发〔2007〕1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2号)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当前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推进科学监管,理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明确任务目标,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牢牢掌握市场动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以下简称“三网”)建设。充分调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集体用餐安全性,重点抓好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控,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预防。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集贸市场日常监管,有效遏制过期变质和问题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不法行为。
2、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健全区域监管网络系统,深入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严把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关;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生产监管,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要采取重点区域重点整治、重点品种逐项整治、重点问题督促整治的措施,大力开展“两边五小”(城区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和“三类食品”(海产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抽样检测合格率低的品种的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部门要在总结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启动第二批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同时,要推动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区)提升级次。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水平。
(二)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四个体系。
1、构建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深化重点食品评价性统一抽检工作,扩大品种检测范围和检测批次,汇集整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数据,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网络,进行综合分析利用,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有针对性地实施食品安全动态性和预防性监管。
2、完善信息体系。整合信息资源,有效发挥“日照食品安全网”的作用,搭建统一开放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工作交流、绩效评价、抽样检测、事故查处、督查督办等信息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3、健全应急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制度建设,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保障处置系统,提高应急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加强行业自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科学监管。
1、抓好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整治,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支持药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药物创新研发,扶持中药发展。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督抽验;加强对含兴奋剂药品的监管。坚决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规生产经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重点打击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管住药品流向,健全购销台账制度,确保问题药品能够及时召回;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用药。
3、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助理员的作用,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优惠政策,继续大力发展“便民药房”、“便民药柜”。积极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保障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方便实惠。
4、强化药品广告治理。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的治理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5、加快建设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药品动态跟踪监管。推进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一户一档,进行台账式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药品的企业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依法打击。
6、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快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网络技术,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氛围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和谐日照”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三进”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典型,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增强部门、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评估和分析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和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积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积极为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保障经费投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部门多、监管链条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食品药品执法条件。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强化信息沟通和交流,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执法的现象发生,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评价考核体系,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考核,层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甚至失职渎职,迟报、瞒报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五日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