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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进出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丽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进出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对外贸易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进出口总额达到1715万美元,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7%。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07年度进出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进出口工作先进单位

古城区商务局、玉龙县商务局、永胜县商务局、丽江市商务局外经贸科。

二、出口创汇先进企业

丽江中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丽江华利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胜映华植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丽江机床有限公司、宁蒗彝族自治县永祥野生食用菌贸易有限公司。

三、进出口工作先进个人

何清泉(丽江市商务局)、赵根李(丽江市财政局)、丁发荣(丽江市商务局)、杨德强(古城区商务局)、和永善(玉龙县商务局)、何守科(永胜县商务局)、万鹏(宁蒗县商务局)、李仁军(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卢绍波(云南永胜映华植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谭兵(丽江安盛外贸有限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向先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为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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