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文件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8〕2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由于服务业分工细、差异大、分布散,加之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不健全,造成现行服务业统计工作难以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服务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56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全州服务业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小组。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机构,充实调查力量,努力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和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实施本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要加强服务业统计的基础建设,认真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的检查督促工作。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作为服务业统计调查的对象,要按照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统计调查,积极配合、支持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工作。全州所有调查对象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统计义务,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二、明确服务业统计对象和实施原则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统计。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对象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等行业从事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
服务业统计调查原则上实行“在地统计”,即全州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均由单位所在地的县政府统计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调查统计。
三、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
加强服务业统计,必须按照既全面反映发展状况,又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要求,立足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统计改革。重点是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建立健全政府统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有机结合的统计报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所需指标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基础指标相结合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
服务业统计是一项全社会服务业的综合统计调查,按照“整体设计、合理分工、部门协作、统一核算”的原则,采用部门分工协作的方法实施。
政府统计部门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增加经费投入。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组织协调,制定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统计调查任务。要切实加强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建设,搞好对各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指导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管理行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要制定部门统计调查数据报送和质量审核验收制度,规范调查数据的发布程序。要认真组织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统计调查。
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是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的实施部门,负责所管理行业统计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报送工作,履行本部门的行业统计工作职责,逐步推行全行业统计。要根据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完善相应的制度,做好系统内全行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详实准确。州属有关部门在向省主管厅(委、办、局)上报行业主要统计数据前,要与州统计局进行沟通,并报送备案,以搞好数据评估与衔接。
人事、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及时提供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为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
五、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好统计机构、人员、经费以及网络等办公设施不足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均应建立综合统计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和工作联系人,为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制度,加强部门统计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体设计、合理分工、部门协作、统一核算”的原则,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部门统计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各部门的统计职责分工(见附件2),健全部门统计制度,推进部门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部门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管理和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服务业统计制度要求,配备与所承担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认真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全面准确地提供所属单位及本行业全社会服务业统计数据,统计部门要适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职能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
(三)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要广泛宣传,加强引导,提高服务业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整顿、规范服务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等调查对象的稽查,提高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源头数据的质量。
附件:1.文山州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单位)职责分解
附件1:
领导小组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王光海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文 江 州统计局局长
成 员:州发改委、州经委、州人口计生委、州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交通局、州建设局、州文化局、州旅游局、州科技局、州地震局、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档案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州知识产权局、州新闻出版局、州邮政局、州气象局、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人行、文山银监分局、文山普者黑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负责人。
附件2:
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单位)职责分解
服务门类、大类、中类 | 实施部门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道路运输业 | 州交通局 |
公路旅客运输 | |
道路货物运输 | |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城市公共交通业 | |
公共电汽车客运 | |
出租车客运 | |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 | |
航空运输业 |
|
通用航空服 | |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 |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
|
装卸搬运 | |
运输代理服务 | |
仓储业 |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
|
其他仓储 | |
邮政业 |
|
国家邮政 | |
其他寄递服务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
|
电信 |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
卫星传输服务 |
|
计算机服务业 |
|
计算机系统服务 |
|
数据处理 | |
计算机维修 | |
其他计算机服务 | |
软件业 | |
公共软件服务 |
|
其他软件服务 |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零售业 | |
住宿和餐饮业 | |
住宿业 | |
餐饮业 | |
金融业 |
|
银行业 | |
中央银行 | |
商业银行 | |
其他银行 | |
证券业 | |
证券市场管理 | |
证券经纪与交易 | |
证券投资 | |
证券分析与咨询 | |
保险业 | |
人寿保险 | |
非人寿保险 | |
保险辅助服务 | |
其他金融活动 | |
金融信托与管理 | |
金融租赁 | |
财务公司 | |
邮政储蓄 |
|
典当 |
|
其他未列明的金融活动 |
|
房地产业 |
|
房地产业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
物业管理 |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
其他房地产活动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租赁业 |
|
机械设备租赁 |
|
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
|
商务服务业 |
|
企业管理服务 | 州统计局 |
法律服务 | 州司法局 |
咨询与调查 |
|
广告业 |
|
知识产权服务 |
|
职业中介服务 |
|
市场管理 |
|
旅行社 |
|
其他商务服务 | 州统计局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
研究与试验发展 |
|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州科学技术局 州统计局 |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 |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气象服务 |
|
地震服务 |
|
测绘服务 |
|
技术检测 | |
环境监测 |
|
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
|
技术推广服务 | |
科技中介服务 | |
其他科技服务 | |
地质勘查业 |
|
矿产地质勘查 |
|
基础地质勘查 | |
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水利管理业 |
|
防洪管理 |
|
水资源管理 | |
其他水利管理 | |
环境管理业 |
|
自然保护 | |
环境治理 |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 | 州旅游局、州建设局 |
城市绿化管理 | |
游览景区管理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
居民服务业 |
|
家庭服务 |
|
托儿所 |
|
洗染服务 |
|
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 | |
洗浴服务 | |
婚姻服务 |
|
殡葬服务 | |
摄影扩印服务 |
|
其他居民服务 | |
其他服务业 | |
修理与维护 | |
清洁服务 | |
其他未列明的服务 | |
教育 |
|
教育 |
|
学前教育 | |
初等教育 | |
中等教育 | |
高等教育 | |
其他教育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
卫生 |
|
医院 | |
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 | |
门诊部医疗活动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 | |
妇幼保健活动 | |
专科疾病防治活动 | |
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 | |
其他卫生活动 | |
社会保障业 | |
社会保障业 |
|
社会福利业 |
|
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
|
不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新闻出版业 |
|
新闻业 |
|
出版业 |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
|
广播 |
|
电视 | |
电影 | |
音像制作 | |
文化艺术业 | |
文艺创作与表演 | |
艺术表演场馆 | |
图书馆与档案馆 | |
文物及文化保护 | |
博物馆 | |
烈士陵园、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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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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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
其他文化艺术 | |
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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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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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 | |
其他体育 | |
娱乐业 | 州统计局 |
室内娱乐活动 | |
游乐园 | |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 |
其他娱乐活动 |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
中国共产党机关 | |
中国共产党机关 | |
国家机构 | |
国家权力机构 | |
国家行政机构 |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
其他国家机构 | |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 |
人民政协 | |
民主党派 | |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 |
群众团体 | |
社会团体 | |
宗教组织 | |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
社区自治组织 | |
村民自治组织 | |
服务门类、大类、中类 | |
国际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