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8〕23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现印发《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将要点具体化,认真贯彻落实。
附: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宣传要点安排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要点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一年,也是继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十分重要的一年。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这一主题,更加重视和谐舆论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继续提高宣传质量,搞好劳动保障宣传进社区活动,着力解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落实好总体要求,需要我们声音再强一些,宣传的声势要更大一些,舆论引导也要更及时一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劳动保障系统的宣传力量,构建劳动保障宣传格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主题,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做到科学谋划发展、科学推动发展、科学评价发展。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宣传与时俱进谋发展、转变观念促创新、更新思路抓落实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进展,为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劳动保障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围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活动,特别是宣传近五年来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要运用事实、典型、数字等生动素材,积极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和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是劳动保障工作大幅提升,促进就业再就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新突破的五年;是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工作能力显著提高的五年,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夯实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等新理论、新部署,深刻解读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反映各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成效、新进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把劳动保障法制宣传不断引向深入
(四)继续巩固和深化《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成果。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施行的第一年。要在去年集中宣传“两法”的基础上,结合“两法”宣传,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改进提高,保持声势,形成新的宣传热潮。要针对贯彻施行“两法一规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宣传各地贯彻施行“两法一规定”的新举措、新成效,着力宣传用人单位遵守“两法一规定”后呈现的新气象、新面貌,着力宣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贯彻施行“两法一规定”的热情,为“两法一规定”的顺利施行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集中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通过开展辅导讲座、专题解读、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理解法律的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紧跟劳动保障立法进程,统筹安排,科学筹划,做到宣传与立法、施行同步,对三部法律和新政策的落实,适时进行深度报道,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六)全面客观准确地宣传报道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涉法新闻事件。要针对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于重要转型期、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宣传制度,掌握主动,统一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对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的新闻事件,要从严管控,严格把关,及时表明政府立法,迅速公布查处结果,尽快稳定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要把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惩恶扬善的威力。
三、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惠及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
(七)积极开展促进就业再就业专题宣传活动。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力宣传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再就业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新提高。
(八)积极开展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专题宣传活动。2008年是基本养老金再调三年的第一年,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宣传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惠民之举,推动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要从制度建设的大局出发,宣传做实个人账户、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和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任务和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九)积极开展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专题宣传活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把握好时机和节奏,着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制度效益,重点反映城镇居民对病有所医的期盼和支持热情以及取得的实效,有力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启动并不断扩大。同时,大力宣传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等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有利于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十)积极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题宣传活动。针对农民工迫切需要解决的培训、就业、工资、安全生产、社会保险等问题,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为基本依据,开发一系列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宣传品,积极宣传农民工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新进展。农民工输出地要围绕提供用工信息、推动就地转移就业、有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输出等进行宣传;农民工输入地要围绕就业培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和工伤及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进行宣传,为农民工就业、培训、参保、维权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以典型宣传为牵引,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十一)大力宣传劳动保障部表彰10个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自治区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事迹。要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他们扎实工作、勇于开拓、真诚奉献、热心服务群众的崇高精神和工作业绩,推动窗口服务单位在思想、作风、管理、服务上取得新的进展。
(十二)宣传优秀农民工的先进事迹。要有针对性的对优秀农民工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广泛宣传农民工增强素质、提高技能、岗位成才、诚信守法、崇尚劳动、勇于奉献和返乡创业的先进事迹;又要宣传为农民工的学习、生活、工作、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集体和用人单位,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十三)提高典型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到经济、社会建设的第一线和劳动保障工作的生动实践中,捕捉典型事例,掌握丰富材料,总结新鲜经验,展现突出成果,树立和宣传一批有思想深度、有重大贡献、有群众基础、有浓郁生活气息的先进典型。要组织力量、精心策划,重点宣传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先进集体,对社区、企业劳动保障干部的典型,每个地区要推荐1-2名典型进行专题宣传,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无私奉献、艰苦创业、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品格。
五、改进创新,不断增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实效
(十四)积极探索,把握规律性。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落实“三创新”(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思想多元化、传播信息化的要求,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开展调研、座谈等形式,认真研究和把握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特点规律,善于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以小事例反映大主题,增强新闻宣传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
(十五)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要结合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语言习惯、情趣品味,把劳动保障宣传寓于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中,联系人民群众身边的鲜活事例,运用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努力推出一批人民群众爱读、爱看、爱听的新闻报道和文化宣传品,使劳动保障宣传品进社区、入家庭。
(十六)拓展渠道,提高广泛性。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传播手段与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等新兴传播手段结合起来,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互动。要把宣传触角向下延伸,强化公共职业中介机构、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12333”热线的宣传功能,提供全天候、多手段、广覆盖的信息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劳动保障大宣传格局建设
(十七)高度重视,夯实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组织基础。要把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劳动保障系统内部要协调配合,特别是新政策出台要规范口径,积极主动向社会解释清楚。
(十八)积极协调,建立多方支持、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加强与党报、党刊和大众传媒的沟通联系,建立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制度,掌握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重点加强新华分社内蒙古分社、中国劳动保障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新闻中心、内蒙古电台新闻中心的联系和配合。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确定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劳动保障工作情况,解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舆论引导和管控能力。办好各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站,及时充实更新内容,要加强劳动保障系统上下互动,联手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促进政务公开。要加强劳动保障宣传阵地建设,找准定位,开设适合农民工、社区居民特点的专版、专栏、专刊。
(十九)加强培训,提高劳动保障宣传队伍的能力素质。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送学深造、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宣传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打造一支爱宣传、懂宣传、能筹划、会组织的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队伍。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系统有宣传信息员和特邀宣传员500多人,要积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新闻宣传水平。今年要有计划地与中国劳动保障报社进行两批业务轮训。
(二十)加大投入,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把劳动保障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求,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保障劳动保障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十一)继续扩大“一报两刊”的征订和投稿工作。中国劳动保障报、劳动保障政策专刊、中国劳动保障杂志(简称“一报两刊”)是全国劳动保障的宣传阵地,各地要积极组织征订工作,特别是中国劳动保障报要给当地党政领导赠订,从现在开始就做好征订的基础工作,力争明年要有较大的突破。各地要积极向中国劳动保障报投稿,盟市每月要刊登3稿,旗县至少1稿,以扩大我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