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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科技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

【发文字号】 冀科政[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科技局、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我省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国家科普能力,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根据2010年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表彰全国科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科发〔2010〕218号)精神,2010年在我省开展评选表彰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普能力建设,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普活动以及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截止到2010年10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三、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由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委宣传部农宣处、省科协科普部共同组成的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上述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承担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各市科技、宣传、科协部门应联合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初评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由其内设分管科技或科普工作的处室负责推荐初评工作。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市科技、宣传、科协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1.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级科技、宣传、科协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注重专业科普团体、科普工作者,并兼顾少数民族、妇女等。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5.请各市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全部推荐材料一式六份,并报送电子版。请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五、表彰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联系单位: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309室 邮政编码:050021 联系电话:(0311)85879844 85817982 传真:(0311)85803093 联 系 人:白艳春  俞宏华 电子邮箱:yuhh@hebstd.gov.cn

河北省科技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科协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列表: 1: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科普工作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邯郸市  3  7
邢台市  2  5
石家庄市 3  7
保定市  3  7
衡水市  2  5
沧州市  2  5
廊坊市  2  5
张家口市 2  5
承德市  2  5
唐山市  2  5
秦皇岛市 3  7
省发改委 1  2
省财政厅 1  2
省教育厅 2  5
省农业厅 1  3
省计生委 1  3
省卫生厅 1  3
省广播电视局 1  2
省文化厅 1  2
省公安厅 1  2
省环保厅 1  3
省新闻出版局 1  2
省旅游局 1  2
省总工会 1  2
团省委  1  2
省妇联  1  2
省国土资源厅 1  3
省社科联 1  2
省地震局 1  3
省工信厅 1  2
省科学院 1  3
省农科院 1  3
省委宣传部  1  3
省科协  1  3
省科技厅 1  3

合计 51 125
附件2: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推 荐 单 位 (盖章) 填 报 时 间:2010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此表是上报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单位名称是指被推荐单位全称,不要简化填写;单位级别指单位行政级别或参照级别,没有级别的可不填,职工总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统一填写“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指所获省部级以上(含)奖项; 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五、此表一式六份,a4纸大小。

单位名称

 

单位级别

 

职工总数

 

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可附页)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直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设区市科技局、宣传部、科协综合审核

 

 

 

(盖章)

  年月日

 

省科技厅、宣传部、科协综合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所在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10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此表是上报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姓名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籍贯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 三、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四、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统一填写“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五、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的奖励是指所获省部级以上(含)奖项; 六、工作简历从大中专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八、此表一式六份,a4纸大小。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拟授予荣誉称号名称

河北省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直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科技局、宣传部、科协综合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科技厅、宣传部、科协综合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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