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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字[201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从10月1日起我市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明确防火责任目标 我市森林覆盖率高,易燃性植被丰富,林区风景名胜区多,进入林区活动人员频繁,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性大,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据气象分析,今年秋冬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部分地区发生连晴、干旱的阶段性极端天气概率较大,对森林防火极为不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不出大的问题。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三个确保”,即确保庐山、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桃红岭梅花鹿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 二、实行防火重点管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今年10月,全省开始实行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市、区)制度,市政府决定同期在全市实行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制度。省、市的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市、区)、乡(镇)实施办法均已发布,凡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县(市、区)、乡(镇),将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也将受到重要影响,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各项防火措施落实。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向所辖乡(镇)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明确县、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森林防火指挥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实行县、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完善森林防火专职指挥长制度,县级防火办机构必须为副科级以上,重点林区乡(镇)要建立防火办。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查找问题、跟踪整改。要严肃森林防火工作纪律,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不得关闭手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上级指挥长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各地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0-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细化责任目标,明确任务和相关奖惩措施,凡未完成责任目标的为不达标县(市、区),由县(市、区)政府查明原因和责任,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取消全市“三农”经济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特别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大力营造宣传氛围,狠抓野外火源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10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及重要节假日、高火险天气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布公开信、印发禁火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村组群众防火会、开设辅导课、现场流动宣传等形式,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密切配合,适时播发禁火令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高火险天气,电信、移动通讯部门要主动协助发送防火警示短消息。各中小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平均每3000亩林地设立一块永久性宣传牌的标准,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交通要道、重点区域、重要地段设置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固定宣传牌,对进入林区的人时时刻刻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要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森林防火重点期,坚决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炼山;禁止上坟烧纸;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依法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落实防火措施,在低火险天气条件下用火,确保不发生火灾。要建立村级护林联防制度,以村为单位,充分发挥村级“三防”协会作用,组织护林巡山人员,在高火险天气开展野外用火巡查。庐山周边、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桃红岭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重要地段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 “痴、呆、傻、精神病患者、老、幼”等六类人员的监护力度,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护人,并逐一排查登记,把防火工作落实到“防人”上来,把“防”的工作做细做实。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发布林区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派出督导组,下到基层和重点区域,采取蹲点等方式,督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各地要立足扑大火,进一步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健全应急响应机制,适时开展防火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结合九江军分区、县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把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纳入民兵建设序列,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解决待遇,改善装备,要把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成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赋予其多项相关职能,汛期参加防汛抢险,防火重点期投入扑火救灾。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进一步理顺管理指挥体系,加强营房和装备建设,要有专门营房、训练场所和标准化制式运兵车,达到省正规化建设标准;林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省、市指挥部的要求,从人员、经费保障、营房、装备、制度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市半专业扑火队达标;村级“三防”协会及巡山护林人员覆盖面要进一步提高。高火险天气,各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齐装满员,集中食宿,集中待命,进入戒备状态,做好随时出击火场的各项准备。 五、加大防火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把森林防火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大力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工程,按规划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林区省际边界、居民点、易燃易爆品仓库、军事重地等相关重要设施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周边,以及农田、山地、道路、村边等林缘地带,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线。对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各地要切实加强管护和抚育,确保造一条、活一条、成功一条,真正形成全市生物防火阻隔网络,发挥防火阻隔作用。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县级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和林火远程监控系统,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加强指挥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般区域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必须立即报告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火2小时尚未扑灭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敏感地区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要严格实行火情定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山)每天17时至18时向市指挥部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各级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漏岗或通讯不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要根据火情态势启动扑火预案,迅速调集力量全力扑火,县、乡两级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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