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9]36号)的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请全体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9]36号)的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请全体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