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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公告


【颁发部门】 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9]36号)的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请全体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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