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吴党发〔2008〕8号 2008年3月1日)
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吴忠”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全面落实政法综治各项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政法干警、综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市委、政府决定:
一、对完成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通报表彰,各兑现奖励2万元;市区金积镇、金银滩镇、高闸镇、扁担沟镇、古城镇、上桥镇、金星镇、胜利镇、东塔寺乡、板桥乡、马莲渠乡、郭家桥乡、孙家滩开发区13个乡镇通报表彰,各兑现奖励3000元。
二、授予市委政法委等8个单位为“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各奖励3000元;授予市区高闸镇等10个单位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市民政局等25个单位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授予李润生等52名同志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再创新的业绩!
附件:
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8个)
1、市委政法委
2、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盐池县综治办
4、盐池县检察院
5、盐池县法院大水坑法庭
6、同心县法院预旺法庭
7、红寺堡开发区公安局
8、利通区东塔寺乡
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10个)
1、利通区高闸镇
2、利通区扁担沟镇
3、青铜峡市小坝镇
4、青铜峡市裕民街道
5、盐池县高沙窝镇
6、盐池县王乐井乡
7、同心县豫海镇
8、同心县预旺镇
9、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
10、红寺堡开发区南川乡
三、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5个)
1、市民政局
2、市教育局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市财政局
5、市工商局
6、市妇联
7、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8、市公安消防支队
9、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10、市烟草公司
11、利通区法院金银滩法庭
12、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13、利通区金银滩镇
14、利通区金星镇
15、青铜峡市委政法委
16、青铜峡市司法局
17、青铜峡市邵岗镇
18、盐池县公安局
19、盐池县财政局
20、盐池县水务局
21、同心县林业局
22、同心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23、红寺堡开发区法院
24、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
25、红寺堡开发区文化广播服务中心
四、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52人)
李润生青铜峡市大坝镇党委书记
朱学义青铜峡市叶升镇司法所所长
李 华青铜峡市综治办副主任
马俊义盐池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何振堂盐池县城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建成盐池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马自福同心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占全同心县下马关镇党委书记、镇长
邓金辉同心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贾 龙红寺堡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
杨和平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戴映辉红寺堡开发区太阳山镇综治办干部
黑学义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督查局局长
张尚柏吴忠银监分局局长
刘振清市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科长
马建军市建设局人教科科长
黄铁军市农牧局干部
谢彦宁市卫生局综治干部
朱兴明市人事局干部
杨志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
马文斌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齐宏林银星能源有限公司保卫处处长
方耀文市委政法委执法监查室主任
吴学平市委政法委综治基层室副主任
艾进春市中院涉诉信访工作处干部
罗生明市中院刑二庭庭长
高 剑市检察院公诉处干部
李温荣市检察院侦察监督处干部
和 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丁 峰市公安局防暴巡警支队支队长
张宏伟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荣静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
王 义市公安局太阳山分局局长
周国鸿市司法局政工科副科长
贾淑玲利通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李 伟利通区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科长
陈 刚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副局长
金 磊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王生军利通区板桥司法所所长
何建民利通区扁担沟镇镇长
马宏明利通区上桥镇副镇长
吴学忠利通区高闸镇武装部长
苏永刚利通区胜利镇秦渠社区支部书记
王立华利通区金积镇司法所长
马国军利通区东塔寺乡司法所长
梁 云利通区金银滩镇综治办主任
王艳萍利通区古城镇综治办主任
金国仁利通区板桥乡综治办主任
李耀强利通区马莲渠乡综治办主任
马秀琴利通区金星镇综治办主任
刘 海利通区郭家桥乡综治办干部
赵 云利通区孙家滩开发区综治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