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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制度建设的意见


【颁发部门】 白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白政发[20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制度建设的意见
(白政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和谐白城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市政府建立和完善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政府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自身制度建设反应客观规律不够,不能全面、有效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公共资源管理措施滞后;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违法的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纠正;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必须加强政府的制度建设。

二、政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白城经济崛起、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继续加强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更加重视政府自身建设、行政行为监督、政府资源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实现政府和部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完善的制度保证。

三、完善政府工作制度,提高政府管理能力
(一)制定和完善政府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的外出和出国活动,规范政府和部门的文件处理程序。明确工作纪律,加强督查落实,提高部门贯彻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或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专家论证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清理、公众提请审查制度。实施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政府近三年出台的不符合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

四、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行政审批相对集中管理方面的制度,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的时限、条件、年检,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行政审批程序。
(二)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项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和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激励和压力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白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相关配套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
(三)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制度。各部门要继续完善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准确评价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四)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的庭审、听证、调解等制度,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和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制度。

六、完善化解社会矛盾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一)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切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上访、牵头处理复杂信访问题制度。建立信访督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民事纠纷,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七、完善政府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政府资源管理
完善政府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资源管理制度,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制度,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依法制定涉及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八、完善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制度,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安全生产、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制度建设。

九、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政府制度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加强政府制度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好“制度建设年”活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对重点制度建设项目要亲自抓,形成抓好落实制度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指导,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制度建设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在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应认真履行制度建立和完善中的审查和监督职责,使制定的制度成为政府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实,法制部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制度执行的要严肃处理,确保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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