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政务大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发[200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政务大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政发〔2008〕30号)


几年来,特别是2007年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全市各级政务大厅锐意改革,创新运行模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运行“枢纽”作用,为优化全市政务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敢于创新、管理科学、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经基层推荐、民主评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灵武市政务大厅等4个先进集体和夏兴雷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优化政务环境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机关干部,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灵武市政务大厅

贺兰县政务大厅

市政务大厅出入境管理分厅

市政务大厅房产交易分厅

二、先进个人(16人)

夏兴雷 市园林局窗口

李俊德 市环保局窗口

闫 红 市公安局窗口

王玉梅 市房管局窗口

李咏霞 市卫生局窗口

高 炬 市工商局窗口

吴克芳 市劳动局窗口

邢国江 贺兰县政务大厅

徐兰花 灵武市政务大厅

杨春萍 兴庆区政务大厅

李小冬 金凤区政务大厅

徐海涛 西夏区政务大厅

梁 涛 社保服务分厅

裴 佩 车辆管理分厅

柳 荣 交通运管分厅

杨 静 房产交易分厅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