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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8]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40号 2008年2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

2008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自治区决定开展水稻、小麦套种玉米、单种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突出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兼顾非主产区,集约项目,集成技术,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通过高产创建活动的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实现粮食大面积增产,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总面积80万亩,粮食主产区分百亩攻关区、千亩展示区和万亩高产示范区 3个层次开展高产创建示范活动。具体为:
1.水稻20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72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680公斤,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640公斤,单产增长10%。重点实施区域为引黄灌区稻区各县(市)。
2.灌区小麦套种玉米20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110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1000公斤,冬麦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550公斤,单产增长10%。重点实施区域为引黄灌区各县 (市)。
3.扬黄灌区单种玉米5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95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850公斤,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750公斤,单产增长10%。重点实施区域为扬黄灌区的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原州区和海原县的部分地区。
4.山区以地膜为主的单种玉米5万亩,百亩攻关区亩产指标600公斤,千亩展示区亩产指标500公斤,单产增长10%。重点实施区域为南部山区及中部干旱带无水源灌溉的市县。
5.马铃薯30万亩,百亩攻关区阴湿区、半阴湿区和干旱区亩产指标分别为2500公斤、 2000公斤和1500公斤,千亩展示区阴湿区、半阴湿区和干旱区亩产指标分别为2000公斤、 1500公斤和1000公斤,万亩高产示范区亩产指标为1500公斤,单产增长15%。重点实施区域为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马铃薯传统种植的县 (市、区)。

二、基本要求
(一)三级联创,以县为主。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创、以县为主的原则。自治区级和县级可联创百亩攻关区和千亩展示区,市级和所属县级可联创千亩展示区和万亩示范区。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址。优先考虑国家和自治区级商品粮基地县、粮食生产先进县 (场)。高产示范区要有区域代表性,实施区域要以整建制乡镇和行政村为单位,集中连片。对农田质量和粮食产业基础好、农民热情高、基层领导重视粮食生产、农技推广网络健全、.辐射带动力强的地方优先安排,突出优势区域和重点产区,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突出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生态区域、不同种植方式等,制定高产创建标准与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要求。严格组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考核奖励办法,促进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通过统一标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使高产创建活动成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助推器。
(四)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整合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测土配方施肥、沃土工程、植保工程等项目和资金,组织引导农技、种子、农机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及专业特长,联合科研、教学、农垦及种子经销企业,形成推进高产创建活动合力。
(五)抓好典型,树立样板。各市、县(区)要把核心攻关区、千亩展示区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提高标准,建设样板田、样板点。自治区选择5个县(市、区)作为农业部高产创建活动示范点:灵武市创建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点1个,吴忠市创建万亩小麦套种玉米高产示范点1个,同心县创建万亩单种玉米高产示范点1个,原州区、西吉县各创建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点1个。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一)示范优良品种。根据高产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高产示范区采用的品种必须是自治区审定通过的优质高产品种,良种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把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补贴相结合,确保推介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
(二)主推关键技术和模式。水稻种植区,走旱育稀植和轻型栽培技术的双重路线,积极推广机械播种、插秧、整地、收获等全程机械作业;灌区小麦套种玉米高产栽培,以合理增加玉米种植密度和主攻玉米单产为目标,主推吨粮带型,扩大冬麦种植及套种玉米超高产模式面积;扬黄灌区露地玉米,合理增加种植密度,选用紧凑型、中晚熟、粮饲兼用的高产品种,增施有机肥,灌好“三水”,追好“三肥”;南部山区无灌溉水源区,主要以地膜玉米为主,扩大中熟和中晚熟品种种植,示范推广以“四膜”技术为主的抗旱节水技术,加快机械覆膜播种、立体复合种植、节水补灌等综合增产增效技术推广应用;马铃薯以品种专用化、种薯脱毒化、栽培标准化和提高单产水平及节水抗旱为目标,优化品种结构,推广优质、专用马铃薯品种,分区合理布局,加快优质、特色、专用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繁育,建立原种、一级种薯生产基地和外销品种种薯生产基地,全程质量监控繁育优质健康种薯。建立加工企业所需的原料基地,推广高产栽培技术。
(三)加强病虫害防控。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粮食病虫害总体呈中度发生,麦蚜、稻瘟病、玉米叶螨、玉米叶斑类病害、小麦吸浆虫、马铃薯早晚疫病等部分粮食作物病虫害在局地呈偏重发生趋势。认真吸取去年稻穗茎瘟局地严重发生的教训,切实抓好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确保粮食作物、特色优势产业的安全生产。全面推进病虫害电视预报工作,全区各区域测报站,特别是植保工程项目县全部开展病虫害电视预报工作。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确保大病不流行、大虫不暴发。继续做好农区统一灭鼠示范、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加大无害化防治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高产示范区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依托,以土壤养分构成和作物需肥规律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产量目标为指标,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各市、县(区)积极与自治区认定的8家定点配方肥生产企业紧密配合,大力推进“技企结合”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推广应用配方肥,做到村村都有“配方肥示范方”。认真做好施肥技术指导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科学施肥水平。同时,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和实行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推介一批优质肥料,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沃土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良种统供率和病虫害防控能力,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同时,以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为依托,加大水稻、玉米、马铃薯机种、机收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由农牧厅主管厅长任组长,农牧、财政、科技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奖励办法,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及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区内有关专家成立各粮食作物专家组,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市、县(区)要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本地高活动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确保落实。
(二)实行技术承包责任制。各示范点要认真落实技术承包责任制和技术方案.推进科技入户,做到专人负责,档案齐全。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高产创建示范方点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和晋升职称的依据。
(三)严格验收,兑现奖惩。自治区结合不同粮食作物及生产季节,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示范方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高产百亩攻关区最终的产量结果进行抽验。各市组织对所辖县区进行检查验收,抽验面积为建设规模的 20%-30%。各县组织自验,并在自验的基础上以方点建设为单位提请市级组织验收,最终产量结果由当地调查队等部门核实。自治区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验收结果,综合考虑各县市、各农场单产增减情况,对高产创建方点达标的市、县(区)实施“以奖带补”。

附件:
全区各县(市、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备注:万亩、千亩方不重复计算面积;部建示范点含在万亩方任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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