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679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高新区(虎丘区)征收集体土地36.5350公顷,其中耕地12.0075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0年度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山村5组;通安镇彭山村16组,西泾湾村4组,中桥村1组;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4、5、6、7组,莲香村7组,香桥村1组;浒墅关分区大同村3组,兴贤村4组;枫桥街道开山村1、3组,三联村7组,向街村9组,俞宅村7组;横塘街道梅湾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山村5组1.1395公顷,其中耕地0.3611公顷; (二)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彭山村16组1.6157公顷,其中耕地1.3718公顷; (三)苏州高新区通安镇西泾湾村4组1.5231公顷,其中耕地1.4079公顷; (四)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中桥村1组1.3335公顷,其中耕地0.2079公顷; (五)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4组0.7979公顷,其中耕地0.1283公顷; (六)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5组0.8873公顷,其中耕地0.5430公顷; (七)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6组5.7544公顷; (八)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真山村南庄7组0.4252公顷; (九)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莲香村7组0.7281公顷; (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香桥村1组6.3996公顷; (十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大同村3组4.1497公顷,其中耕地1.9290公顷; (十二)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兴贤村4组0.7470公顷; (十三)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1组0.0223公顷; (十四)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开山村3组1.9898公顷; (十五)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三联村7组1.0823公顷; (十六)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向街村9组1.3334公顷; (十七)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俞宅村7组4.4691公顷;其中耕地2.9891公顷; (十八)苏州高新区横塘街道梅湾村1组2.1371公顷;其中耕地2.137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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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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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11.0752 |
30万元/公顷 |
3万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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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地 |
0.3564 |
36万元/公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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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5759 |
30万元/公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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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24.3008 |
30万元/公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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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0.2267 |
15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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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镇、村、组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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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东渚镇龙山村,通安镇彭山村、西泾湾村、中桥村,浒墅关镇真山村、莲香村、香桥村,浒墅关分区大同村、兴贤村,枫桥街道开山村、三联村、向街村、俞宅村,横塘街道梅湾村 |
11月1日 至 11月15日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东渚支局、浒墅关支局、城区支局 |
11月1日 至 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