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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0]18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相关能源行业协(学)会,各相关科技园区: 为推动我国能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341号),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291号)要求,为组织做好北京市参加奖励评选各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需明确项目所申报的专业组。分别是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等六个专业组。 (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光盘)。纸质材料用于备查与存档,电子版材料供专家评审。 二、本市申报时间 2010年10月20日-11月15日。 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综合处 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东c座308室 邮编:100031,电话:66415588-0344、0353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341号)(略) 附件2: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291号)(略) 附件3: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附件4:《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3: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中 文

 

英 文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推荐等级

 

推荐奖励类别

(选项)

技术开发 新技术集成

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社会公益

重大工程 技术发明

成果登记号

-

关 键 词

 

学科分类代码

. ;. ;.

任务来源

a、国家(部门、地方)计划(基金)

b、独立集团公司

c、横向委托 d、自选  e、其他 

计划(合同)

名称和编号

 

研究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二、项目简介

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

 

(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不超过800个汉字)

四、项目详细内容

1.立项背景

 

(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

 

(不超过2页)

4.应用情况

 

 

 

  (不超过800个汉字)

5.经济效益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栏目

年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美元)

节支总额

 

       

 

       

 

       

累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不超过200个汉字)

6.社会效益:

 

(不超过200个汉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 项 名 称

获奖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完成人排序

第完成人

性 别

 

 出 生 地

 

民 族

 

出生年月

党 派

 

国 籍

 

身份证号

 

行政职务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毕业时间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年月  至 年月 

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

 

(不超过100个汉字)

 

 

 

本人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月 日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所 在 地

 

完成单位排序

第完成单位

单位性质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第一完成单位填写)

银行帐号

  (第一完成单位填写)

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

完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不超过400个汉字)

注:单位性质按以下规范(连同相应的字母)填写: a 设计单位;b 制造单位;c 施工单位;d 生产单位;e 科研单位;f 高校;g其他 八、推荐、评审意见

 

申报意见:

申报等级:

  公章

 年月日

推荐意见:

推荐等级: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九、主要附件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起始时间

应用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万元)

已提交应用证明(√)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2.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可含查新检索报告)目录

 

 

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申请)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 (区) 别

申 请 号

授 权 号

 

 

 

 

 

 

 

 

 

 

 

 

 

 

 

 

 

 

 

 

 

 

 

 

 

 

 

 

 

 

 

 

 

 

 

4.技术研究报告目录

 

十、主要附件 (一)电子版附件: 1.主要应用证明扫描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或其摘要扫描件 3.知识产权证明扫描件 4.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word或pdf文件格式) (二)书面附件: 1.主要应用证明 2.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或其摘要 3.知识产权证明 4.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 附件4:
《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填写说明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由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2、项目名称(中文):应当准确、简明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字符不得超过200个。 3、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规定的上限限额数,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人应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做出贡献。根据国家关于“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的相关规定,项目主要完成人应该是对项目关键技术创新作出重要贡献者,特别是技术开发类项目的前3名尤其是第一名完成人,应该是项目关键技术创新点的首要贡献者。主课题的验收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主要完成人。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受奖单位数和受奖人数实行限额,限额依照有关规定均以实际获奖等级对应的限额为准。如确属联合攻关、多方协作的科技成果,可以申请特殊限额,报评审委员会批准。 4、推荐单位:指按照有关推荐渠道要求,具有推荐资格的组织推荐项目的单位,在“推荐单位”处加盖推荐单位(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5、项目名称可否公布:选填“可”或“否”。 6、推荐等级:指由推荐单位最终确定的该项目的推荐等级,选填:“一等”、“二等”或“三等”。 7、推荐奖励类别(选项):可从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6个奖励类别中选填一项,即:①技术开发项目;②新技术集成项目;③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④社会公益项目;⑤重大工程项目;⑥技术发明。项目适宜推荐何种类别奖励应参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奖励类别说明及其相应评定标准后确定。 8、成果登记号: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登记号。 9、关键词:填写从项目内容中抽选出来的用以代表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词,最少提供三个关键词。 10、学科分类代码:根据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参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按照本项目所属的学科分类填写相应代码。可同时给出项目所属相关学科相应学科分类代码,但不应超过三个。 11、任务来源:本项最多选2项。 国家(部门、地方)计划(基金):系指正式列入国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有关部门)计划(有关基金)的项目。 独立集团公司:系指列入中央直属能源企业计划的项目。 横向委托:系指非隶属关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研究开发的项目。 自选:系指自立课题、自有资金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 其他:凡不属上述各类的项目均列入本栏。 12、计划(合同)名称和编号、研究起止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二、项目简介 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可用于该项目的公开宣传和编辑《获奖项目成果汇编》。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是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创新点包括在技术思路、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方面的创新,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四、项目详细内容 应当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各类项目的评定标准,对项目进行阐述。 技术开发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已具有或潜在的市场竞争力、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等。 新技术集成类:该类项目应突出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整体技术水平、实用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的作用等。 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创新性和技术难度、已推广应用面占能源行业可推广应用面的比例即推广应用效果,以及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社会公益类:该类项目应突出科技创新程度或技术难度、技术水平、实用化程度或推广应用前景、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或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重大工程类:该类项目应体现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的成果;突出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性;突出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所取得的和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解决同类工程项目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示范作用,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的作用等。 技术发明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已具有或潜在的应用前景、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 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xx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应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该栏目应对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 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什么样的新成果。 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哪些创新成果。 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目的实用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科普作品应当就作品创作思路、创作手法、作品结构以及主要章节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应就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当前国内外最先进同类技术进行全面比较(最好用数据或图表方式),同时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不超过2页。 4、应用情况:应就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科普作品应说明作品的发行数量、范围、普及情况及被其他大众传媒采纳情况。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应用1年以上(即应用起始时间应为2009年9月30日之前)。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5、经济效益:表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反映所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加盖主要生产、应用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章)。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6、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在推动能源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能源综合实力;保障能源生产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地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写明获奖项目名称、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名称、获奖等级、授奖部门(单位)即所获奖项的设奖者的全称。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在“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创新点”一栏中所列创造性技术内容作出的贡献。要求不超过100个汉字。填写完毕本表格并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如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完成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要求不超过400个汉字。填写完毕本表格,在“完成单位”处加盖完成单位公章(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第一完成单位应填写本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若所填单位名称与开户银行的户名不一致的,应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中“开户银行”栏目中注明。 八、推荐、评审意见: 由具有申报资格的单位填写申报意见。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技术创造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能源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填写完毕本表格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技术创造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能源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填写完毕本表格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九、主要附件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是指已应用该项目的单位的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各栏目内容。其内容应包括应用单位名称、应用起始时间、应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2、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目录:是指相关证明的目录,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可包括该项目的技术鉴定证书或者评审证书、技术评议报告、验收报告等;其他证明是指有助于项目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部门的检测证明、科技查新检索报告等。 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是指该项目在主要附件中的知识产权证明的目录,应将已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分别列出。其中知识产权类别包括:1、发明专利权;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4、实用新型专利权等。授权(申请)项目名称:是指所获(申请)知识产权的项目的全称。 4、技术研究报告目录:是指提供评审参考的项目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的目录。 十、附件 附件均需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是项目评审的必备材料,应按要求随推荐书主件一并提供。内容包括在应用单位目录、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目录、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和技术研究报告目录中列出的有关材料或其摘要。其中,应用证明应由出具应用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或其相应管理部门公章);每个项目应至少提供1份可以证明该项目已正式应用1年以上的应用证明及至少提供一份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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