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聘任戴曙燕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太平财发〔2010〕36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戴曙燕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