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云府法〔2008〕28号)
本办各处、党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在省政府法制办全面推行四项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法制事业进程。
二、目标及任务
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强化全办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从加强本办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行政问责的情形、明确工作程序,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和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差等情形的问责,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具体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省政府法制办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
实施四项制度,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率政府的具体举措。要通过四项制度的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分解目标,落实责任
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研究制定本办的行政问责办法和推行四项制度的评议考核办法。各处和党总支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在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岗位职责,对本处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应承担的职责做出完备、细致的规定,把责任落实到人,界定到责任主体。各处拟定的岗位职责要形成书面材料,报本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各处在分解目标,落实责任过程中,要本着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时效,做到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
(四)履行职责、恪尽职守
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不拖拉、不扯皮,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任务。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业务和理论知识、实际能力和行政技能,用新的知识武装头脑,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上来,形成合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五)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为群众服务
本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政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四项制度的要求,把全办各处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联系电话、办公地点、联系人员等全部公开,实行阳光政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1日-3月31日)。办党组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和省政府2月25日召开实施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处在办里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组织本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讨论四项制度,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深刻领会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落实文件精神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学习、宣传、监督四项制度实施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阶段(3月1日-3月20日)。全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既是四项制度的实施对象,又是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人,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做好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办的承诺事项整理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处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度和具体措施并加以落实。全办每位公务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四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相关要求,提出个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三)整改完善阶段(3月20日-11月30日)。对照四项制度和本办实施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检查、工作人员自我检查、服务对象协查等形式,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行政绩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效果明显。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推行四项制度的各项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四)评议考核阶段(12月1日-次年1月)。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对全办推行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议考核,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推行四项制度工作中的好措施、好办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先进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公务员考核的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办里成立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和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各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实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提高推行四项制度的实效。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处推行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领导小组,严格问责。通过四项制度的推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推行四项制度的实效。
(三)把握推行进度,及时总结反馈情况。各处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的步骤,严格推进落实,每个环节结束后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办推行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省政府法制办推行四项制度的情况形成简报,定期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