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政发〔2008〕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副州长、秘书长协助州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州 长 何金平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州人事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州长 马建全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发展改革和财经工作。分管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银监委大理分局、金融保险企业。
副州长 黄永华 协助州长负责文化、旅游、外事和烟草工作。分管州旅游局、州外事办公室(州接待处)、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州广播电视事业局、州白族文化研究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州文联、大理日报社、州烟草公司(州烟草专卖局)、大理卷烟厂。
副州长 李 雄 协助州长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分管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移民开发事业局、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
联系大理供电局、州气象局、大理水文分局、森警部队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李红卫 协助州长负责安全生产、规划建设、交通和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规划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地震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云南建设学校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郭有兵 协助州长负责政法和信访工作。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州政府法制局。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大理监狱和驻大理的人民解放军部队、武警部队。
副州长 许映苏 协助州长负责人口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环境保护局、州民政局、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州残工委,保密、老龄工作。
联系州残联、州妇联。
副州长 洪云龙 协助州长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分管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体育局、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州档案事业局。
联系州红十字会和大理学院、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程云川 协助州长负责工业、商贸和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州经济委员会(州中小企业局、州乡镇企业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经济合作办公室、州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粮食局、州统计局、州供销社。
联系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和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大理调查队、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大理办事处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朱 非 协助州长负责科技和信息产业工作。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州知识产权局)、州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协助洪云龙副州长分管教育工作。
联系州科协、团州委,州邮政局,省属驻大理的通信企业。
副州长 李万通 协助州长负责侨务和对外贸易工作。分管州侨务办公室,州商务局涉及对外贸易的部门。
联系归国华侨联合会,民盟大理州委、民进大理州委、九三学社大理州委和大理海关、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巡视员 赵济舟 协助州长搞好调查研究,完成州长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舒自明同志 协助州长搞好调查研究,完成州长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秘书长 杨树元 对州长负责,协助州长负责处理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和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昆明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
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马建全--程云川、李万通;黄永华--洪云龙、朱非;李雄--许映苏;李红卫--郭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