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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授予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审核,授予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可从事业务种类为股份转让业务和股份报价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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