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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审查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0]2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受理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根据浙安监管危化〔2005〕112号规定,现委托你们组织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现场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资料报送省局危化处。 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企业的现场审查,请按《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59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委托。 附件:11家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11家单位名单
(一)杭州市(3家)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捷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杭州联发电化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2家) 宁波思多尔特有限公司(补) 宁波安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补) (三)丽水市(1家) 丽水市南明化工有限公司 (四)湖州市(2家) 德清县倔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扩建) 湖州精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五)舟山市(1家) 舟山港海通物流有限公司 (六)衢州市(2家) 浙江衢州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 巨化集团公司锦纶厂(项目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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