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首席专家: 为做好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现对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为依据,内容包括: (一)项目组是否按课题设计要求和进度开展研究工作; (二)项目首席专家是否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首席专家所在单位是否为课题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四)项目基础性调研、资料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项。 二、检查方法 项目首席专家须填报《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在“中国法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下载填写,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寄送中国法学会并发送电子版。 三、拨付经费 《中期检查报告书》经中国法学会审核通过后拨付项目资助经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法学会将视情况做出不予拨付项目资助经费或撤销项目决定: (一)没有开展研究工作; (二)项目首席专家不能按计划完成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未经批准变更项目首席专家或项目研究内容; (四)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报送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编100034) 联系电话:010-66175287 email:clsyj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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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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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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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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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成果 |
论文或研究报告(篇): 著作(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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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席专家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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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席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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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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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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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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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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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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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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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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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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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变动情况 |
项目组成员是否有增减、增减原因、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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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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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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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计划及项目设计进行实施;(2)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组其他成员是否按规定负责或参加研究工作;(3)项目研究进度;(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5)下一步研究计划;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是什么;联系实际,调查研究的设想与安排;(6)能否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推迟或中止研究工作的原因;(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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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成果简介,包括:作者、成果名称形式、发表情况、基本内容、学术价值、社会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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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 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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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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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调研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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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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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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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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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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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席专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本单位承诺承担对本项目研究经费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单位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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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经本单位审核,该报告书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并予以信誉保证。
公 章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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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审核意见:
公 章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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