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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京国资办发[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办发〔2008〕11号)


市属各企业、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现将报表数据审核内容印发你们,请按照本通知中所列审核内容,逐项审核报表数据。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主要利用报表处理软件中所提供的各项功能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一、报表报送内容
(一)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市国资委监管范围之外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应报送:
(1)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合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编表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二)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的各集团总公司应报送:2007年度企业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合并)数据各一式一份。
2.集团所属三级(含三级)以上子企业以及三级以下上市公司等重要子企业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20家由市国资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的企业,除上述应报送的资料之外,还应报送《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报送的材料。

二、报表报送规范性审核
1.所有纸质报表应采用a3复印纸打印,其他纸质文字说明材料应采用a4复印纸打印。
2.汇总(合并)报表封面应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汇总(合并)报表齐全,不能有缺页、少页的现象,没有数据的空表也应打印、报送。
4.所有纸质文档均应装订成册后,使用企业(单位)的红头文稿,以报告形式,加盖公章后进行报送。
5.所有电子文档均应加载到企业报表处理软件(2007版)的“附报文档”中随数据一同报送。
6.企业集团报送的备案表应加载到企业报表处理软件(2007版)的“备案表”中随数据一同报送。

三、报表填报口径的审核
1.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录入到三级子企业,三级以下的上市公司是否单独填报和录入。
2.检查企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存在应纳入合并范围而没有进行合并的子企业,是否存在不应该纳入合并范围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若企业报表合并范围与备案不一致,有无情况说明。
3.检查企业集团下属特殊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单位、金融企业和境外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了决算报表,检查在企业的合并数据中是否包括特殊子企业的数据,检查事业单位、基建单位和金融企业报表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科目转换。

四、报表数据质量的审核
1.检查汇总(合并)报表中的数据与上报的计算机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树型结构是否正确。
3.检查汇总(合并)数据与分户数据是否衔接。
4.检查报表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整张报表漏填的现象。
5.检查封面代码填报是否规范。
(1)检查封面代码所填内容是否均在枚举范围内。
(2)检查企业名称、通讯地址等封面左边各项文字信息是否按企业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填报。
(3)检查上一级企业代码、集团总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编制合并报表的集团型企业应按企业级次分别填报三个代码;非集团型企业(不编合并报表的)只填报本企业代码,不应填上一级企业代码和集团总部代码。
(4)检查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填报是否正确。市属企业均应填“110000”,区县属企业应按本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填列。
(5)检查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是否填到小类代码,与企业的主营是否匹配。
(6)检查企业经营规模是否按国家标准进行划分。
(7)检查组织形式代码与实收资本构成是否匹配。
(8)检查补充指标表代码填报是否正确,有无非劳教监狱企业填“55”的错误现象存在。
(9)检查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方式、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签字人的填报是否匹配,封面所填的审计意见类型应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一致。重点检查“未经审计”的企业。
(10)检查成立年份、新报因素、上年单位代码三项的填报是否匹配。新报因素中所有企业均不应填报“报送级次调整新报”。
(11)检查备用码是否按《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编临时代码规则〉及〈北京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备用码规则〉的通知》(京国资统发〔2003〕7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填报,有无漏填或错报的现象。
(12)检查合并报表封面信息及代码是否与其差额表封面信息及代码一致。
6.检查两年度封面代码的填报有无大的变化。原则上两年度报表封面所填代码不能随意改变。若有改变企业应对其进行复核,确需变动的,要说明变动原因。
7.检查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数据审核包括逻辑性审核和合理性审核两类。对于企业特殊情况造成的错误提示,不论逻辑性还是合理性,均应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公式错误造成的除外),说明中所述理由必须合理。
8.检查数据的合理性。主要对无法设立审核公式的部分数据的合理性进行逐户核查。
(1)检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1行“上年年末余额”和35行“上年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数据是否与200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上报数据一致。
(2)检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所有者权益各项指标与本年增减变动因素是否对应。如:“净利润”应填入“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投入资本”应填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应填入“资本公积”;“提取盈余公积”应填入“盈余公积”;“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应填入“未分配利润”等。
(3)检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年初、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计算是否正确,“年末其他国有资金”填报是否正确。
(4)检查《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企业集团基本情况表”的“企业户数情况”填报与企业录入级次是否匹配。
(5)检查《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中“基本情况表”的“企业户数情况”填报与企业录入级次是否匹配。
(6)检查“基本情况表”中“职工人数情况”、“企业不在岗职工及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工资及福利情况”所填数据是否合理,有无漏填的情况。
(7)检查差额表中基本情况表,原则上要求表中职工人数情况、工资及福利情况等指标不应出现数据。
(8)检查“基本情况表”中“增加值”有无漏填的情况。
(9)检查“基本情况表”中“工业总产值”是否仅由工业企业填报,有无非工业企业填报或工业企业漏填的情况。
(10)检查“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表”中“机构个数”、“职工人数”、“离退休职工人数”所填数据是否合理。是否有将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误填入此表的情况。
(11)检查“应收款项情况表”(企财09表)的填报是否正确,账龄划分有无明显错误。
(12)检查“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企财12表)的填报是否正确,是否按要求仅填报对集团合并范围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中各项指标是否填全。
(13)检查“主要业务情况表”(企财14表)中“主业项目明细分类”是否填全,注意集团合并表要将同类进行合并。
(14)检查“人工成本情况表”(企财16表)中“劳务外包提供的就业人数(人)”是否合理。
(15)检查“利润分配(派)情况表”(企财18表)中“上市公司利润分派情况:”是否按要求仅由上市公司进行了填报;“上交母公司管理费情况:”仅由集团公司所属子企业填报;“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仅由集团公司总部填列,子公司不填。
(16)检查“企业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表”(企财19表)中“年初账销案存资产余额”是否与2006年度报表中“年末账销案存资产余额”一致,不一致的有无说明;“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情况”与备案表是否对应,备案表中有数则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情况也应有数。
(17)检查“风险业务及或有事项情况表”(企财20表)中委托理财、商品期货(权)及衍生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股票、基金、房地产投资等投资情况是否按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填报。“抵押、质押资产账面价值”、“涉案个数”、“涉案金额”等指标填报是否合理。
(18)检查“提供担保情况表”(企财21表)中“担保单位”、“担保对象”名称填报是否完整,有无位置填反的情况。
(19)检查“购并及无偿划入企业情况表”(企财22表)、“转让及无偿划出企业(资产)情况表”(企财23表)中各项指标是否填报完整。
(20)检查“未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资产)主要指标表”(企财24表)中所填内容与企业合并范围备案中未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名单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企业有无情况说明。
(21)检查“企业集团基本情况表”(企财25表)中“企业户数情况”与备案表是否一致,不一致有无合理说明;“管理本部平均在岗职工人数”应与企业本部报表中基本情况表的7行“全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一致。
(22)检查集团所属事业单位是否填报了“事业单位主要指标表”(企财26表)。
(23)检查集团所属金融企业是否填报了“金融企业主要指标表”(企财27表)。
(24)检查“科技支出与科研成果情况表”(企财28表)中各实物量指标填报是否合理,有无将金额填入实物量指标的情况。
(25)检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表”(企财29表)是否所填内容均经过市国资委批准;表中实物量指标填报是否合理;改制企业户数填报是否正确。
(26)检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企财31表)所填项目是否符合编制要求规定的范围。
(27)检查“新准则重大影响情况表”(企财32表),2007年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有无漏填的情况,未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有无误填的情况;“2006年12月31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金额”各项指标应与2006年度财务决算中所报数据一致。
(28)检查“汇编范围企业年度间主要指标比较表”(企财33表)中“上年年末数”是否与2006年度财务决算中填报数据一致。
(29)检查集团所属境外子企业是否填报了“境外子企业基本情况表”(企财32表)。表内的中方职工人数情况、中方职工工资情况、中方注册资本、中方实收资本、中方应付投资者利润、境外企业户数等指标数据有无漏填现象。
(30)检查“企业所属境外机构及三级以下境外子企业基本情况表”(企财35表)所填境外机构与境外企业有无混填的情况。
(31)检查“企业清产核资损失核销情况表”(企财37表)中“市国资委已批复清产核资损失总数”是否按市国资委批复进行填报;“尚未处理的清产核资损失”有无情况说明。
(32)检查久其软件中“其他审核用的查询模板”。
9.检查企业清产核资批复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10.检查企业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是否与备案一致,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是否在“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备案表”中进行填报。
11.检查汇编范围企业两年度户数增减变动情况。
(1)检查企业有无随数据一同上报户数核对结果(软件中户数核对的结果)。
(2)检查企业上报的《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与软件户数核对结果是否一致。
(3)检查户数核对结果中减少企业的减少原因是否填全,“可能有误单位”中不应出现企业名单。
(4)检查户数增减变动的原因是否准确。
12.检查连续上报企业的本年度报表中年初数与上年度报表的年末数的变动情况。有变化的企业必须对变动原因和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后做出详细的文字说明。

五、文字材料质量审核
企业报送所有文字材料要求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语言清楚,理由充分,情况真实,分析深入。

六、报表数据审核方法
报表数据审核主要利用企业报表处理软件中各项审核功能和查询功能进行。软件查询功能仅限于对相关数据的浏览,不能直接判断数据对错,企业需对数据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报表软件更新参数及审核查询模板请到市国资委网站进行下载,网址为www.bjgzw.gov.cn。各企业(单位)应根据所填报表内容选择对应的参数下载更新。

二оο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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