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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发文字号】 渝供办发[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渝供办发〔2008〕9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42号)精神,经市总社研究,现就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在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整改,推进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仓库、商场、车间、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网吧;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突出重点时段

2008年,我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时段(2-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事故隐患。

第二时段(5-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沟渠、下水道,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威胁的危岩、危坎等隐患,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时段(10-12月):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各单位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措施。

2、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严明工作要求,务求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总社将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组,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要突出重点,即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者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市总社将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治理要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标本兼治,建立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已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管理的数据化。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市总社应急办。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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