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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张掖市政府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08]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将按照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督查理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和调研活动,使督查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2008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省市政府承诺的14件和10件实事、市政府各类会议确定事项、领导批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督查任务
(一)目标督查:对市政府分解下达的88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会同市考核办、市发改委等部门,重点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逐月公示,按季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适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以及工作计划、保障措施,7月中旬向市政府上报进展情况,年终上报全年完成结果。

(二)实事督查:对省、市政府承诺着力办好的14件和10件实事进行按季核查,形成季度督查通报,及时在《张掖日报》或电视台通报。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实事要制定工作计划,靠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人,按规定时限要求启动并抓好落实。3月底上报启动计划,6月底和9月底分别上报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年底前上报全面完成情况。

(三)会议督查: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形成督查专报,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汇报。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有关县(区)和部门都必须按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落实情况。完成的上报结果,正在进行的上报进度和下一步打算及完成时限。

(四)专项督查:对市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交办事项,按领导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向领导呈报督查结果。对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办理并报告结果的指示、批示件,有关县(区)或部门要作为急件,由主要负责同志阅批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交办部门说明原因和办理的进展情况。对反映违纪违法问题批示件的查办报告,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需要整改的,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五)议案督查: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在6月份和8月份进行专项督查,促其提高办理速度,及时反馈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协商、现场办理等多种方式,按规定时限办理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三、督查方式
(一)通知督办。向有落实责任的承办单位发出督查督办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催报办理结果。

(二)询问检查。采用电话问询和上门走访等形式,适时询问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三)跟踪核查。对重大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程跟踪核查。

(四)实地督查。在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必要时派出督查人员进行实地督查。

(五)暗访督查。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心要时派人进行暗访,了解办理的真实情况和效果。

(六)联合督查。对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全局性工作或督查工作量大并有一定专业性、复杂性的问题,采取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

(七)督查调研。对一个时期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八)指导督查。指导各县(区)政府的政务督查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交流,构建政务督查工作网络,不断提高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水平,为政府领导提供优质的督查服务。

四、督查要求
各级督查机构和人员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政务督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勤奋工作,真督实查,不断促进工作落实。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督查事项,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格局。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和瞒报、迟报、漏报有关情况的,要及时建议监察部门按照《张掖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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