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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标兵单位、优秀集体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颁发部门】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7年,省文明委在全省20个行业开展的山西省文明和谐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积极响应,紧紧围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竞赛主题,深入开展“六比六看”、“两推动”活动,使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盐湖分局被省文明委授予“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为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热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个单位为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标兵单位称号;授予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8个单位为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优秀集体称号;授予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6个单位为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竞赛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省工商系统文明和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附件:1、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标兵单位、优秀集体和先进集体名单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
标兵单位、优秀集体和先进集体名单

一、标兵单位(2个)
泽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盐湖分局

二、优秀集体(18个)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郊分局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鲁分局
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
原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离石分局
中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介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平遥县行政管理局古陶工商所
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翼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稷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先进集体(6个)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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