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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朝阳区工体斜街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工体斜街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24日,每天0时至5时,朝阳区工体斜街由东直门外斜街至新源西里东街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东直门外斜街、新东路、新源西里东街。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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