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加快我省农村沼气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省厅将于近期对全省农村沼气项目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2006年以来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村户用沼气、卫生改厕、联户沼气、小型沼气、大中型沼气、县级服务站和农村服务网点等建设项目,市、县(市、区)自行安排的沼气项目由各市、县(市、区)组织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尚未验收沼气项目的建设情况。一是建设进度。项目按期完成情况,逾期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因,是否按批复的数量进行建设。二是建设质量。已经建设的沼气池是否达到“一池两改”的基本条件,即沼气池与厨房相连、与厕所相通,灶具是否能够正常点火使用。三是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四是计划与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执行沼气施工持证上岗制度等。 2.已经验收沼气项目的运行情况。一是户用、联户、小型沼气池运行情况,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二是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运行情况,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三是服务网点运行情况,运行模式是否合理。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1.各市自查。11月10日前,各市采取市分组检查、县(市、区)互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已经验收的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小型沼气、农村服务网点项目,检查每年度的项目村数不低于20%;对已验收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尚未验收项目要进行全面检查。 2.省厅抽查。11月中旬,省厅组成检查组,对各市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项目县(市、区)不低于20%,每个县(市、区)抽查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两个村,对抽中的村沼气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被抽查的县(市、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四、其他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是促进我省农村沼气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抓紧完成。要深入村、户、企业,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及时报送材料。市自查结束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沼气建设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厅生态农业处。 联系人:张曰林 联系电话:0531-67866177 电子邮箱:shengtaichu@sdny.gov.cn 附件1.中央和省资金安排户用沼气建设已验收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2.中央和省资金安排户用沼气建设在建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3.中央和省资金安排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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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县名 |
项目具 体名称 |
检查的项目 乡镇、村名 |
验收 时间 |
投资计划 批复时间 |
批复任 务数量 (个) |
实际建 设数量 (个) |
正常运 行数量 (个) |
不能正常运行数量(个) |
计划是 否变更 |
有无变 更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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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池质 量不能正 常运行 |
因后期服 务不能正 常运行 |
其他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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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县名 |
项目具 体名称 |
投资计 划批复 时间 |
计划任 务数量 (个) |
实际完成数量(个) |
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万元) |
持证建 池数量 (个) |
计划 是否 变更 |
有无变 更批复 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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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达到一池两改基本条件个数 |
中央 |
省 |
配套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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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
实际 |
计划 |
实际 |
市 |
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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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投资 计划 批复 时间 |
批复 建设 规模 |
是否 验收 |
在建项 目的建 设进度 |
验收后 是否正 常运行 |
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 |
在建项目资金落实 到位情况(万元) |
在建项 目计划 是否 变更 |
有无 变更 批复 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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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质量 差 |
原料 不足 |
运行 成本 高 |
管理 维护 不当 |
其他 原因 |
中央和省 |
配套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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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
实际 |
市 |
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