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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县市的决定


【颁发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9]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 2008年,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州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对各县市《劳动保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一等奖: 潞西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 陇川县人民政府 盈江县人民政府 梁河县人民政府 畹町经济开发区管委 希望各县市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认识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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