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洪府字〔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得到加快;火灾隐患治理得到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得到有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得到了增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平安南昌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涌现出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促进全市消防工作新的发展,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考评考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县(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县(区)政府、管委会
南昌县人民政府、新建县人民政府、进贤县人民政府、东湖区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先进单位
安义县人民政府、西湖区人民政府、青云谱区人民政府、湾里区人民政府、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三、消防工作先进公安分(县)局
南昌县公安局、新建县公安局、东湖区公安分局、西湖区公安分局、红谷滩新区公安分局、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齐城岗公安分局
四、消防工作先进派出所
莲塘镇派出所、北郊派出所、三里派出所、龙津派出所、董家窑派出所、绳金塔派出所、青云谱镇派出所、塘山派出所、大桥派出所、大院派出所、蛟桥派出所、瑶湖派出所、红谷滩派出所、幸福派出所、新祺周派出所
五、消防工作先进乡镇、街办
向塘镇人民政府、西山镇人民政府、文港镇人民政府、黄洲镇人民政府、滕王阁街办、绳金塔街办、三店街办、湖坊镇人民政府、白水湖管理处、昌东镇人民政府、沙井街办、幸福街办、新祺周管理处
六、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江西饭店、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香江商贸中心、江西省广播电视局、锦都皇冠酒店、南昌商业储运总公司、南昌市人防福山工程管理处、中国移动南昌市分公司、江西华盈置业有限公司、南昌万达购物广场、锦峰大酒店、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路百货商场、南昌市滕王阁管理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省人民医院、南昌卷烟厂、江西联通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省政府办公厅液化气站、中石化南昌联民油库
七、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保卫科、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保卫科、华悦国际大酒店保卫科、江西洪客隆实业有限公司保卫科、南昌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保卫科、江西省展览中心安全保卫部、锦昌大酒店保安部、江西东元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富豪酒店保卫科、江信国际大厦保卫科、南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南昌嘉信茂万达购物广场保卫科、 环湖宾馆保卫科、江西百盛中山城百货有限公司保安部、江西华鑫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科、省委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液化气站、中石油江西销售公司海源油库、南铁新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省电力工业局保卫科、南昌印钞厂保卫科
八、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张遇华、贾 芬、何国军、陶常洲、董云军、涂木根、史俊龙、江 丹、刘 武、钟效光、黄幼孙、张 敏、龚跃辉、龙红海、龚桂林、曾尔明、周洪飞、杨泽南、刘用林、刘文斌、喻欣荣、蔡 峰、段艳霞、张武明、刘 娟、谢永芳、雷 琴、刘 华、肖佩佩、谢 松、 张宁江、付青峰、刘 悦、廖云祥、龚敏华、肖 鹗、肖 苇、支 宁、黄友根、赵 孟、张 剑、李光汗、涂景甲、陈 轶、胡江明、付 明、龚 校、徐慕松、廖永顺、王 忠、文卫刚、邓春生、李云鹏、陈定笙、朱 勇、林宏科、程建生、项贱根、谢 飞、杨立军、周义财、裘明金、苏保根、谌 敏、张苏洪、孙鸣牧、余德莉、胡建中、吴小强、邓国文、戴昂东、张文贵、黄水龙、张水平、张 敏、曹志胜、冯 刚、黄金虎、白 金、蓝汉远、赵国宾、朱爱娟、吴毛毛、王志勇、李长生、吴月明、董绍辉、熊 斌、王 冻、章想建、万 锋、谢建炎、刘小明、喻华强、涂峰平、胡卫东、戚育民、程 宾、张嘉鸿、金光谱、黎华锋、黄志亮、付晓华、邓震国、战天卫、查秋滚、喻水洪、肖志平、张小保、郁洪平、李国水、姚 军、帅 志、刘权芬、杨佛云、胡伦道、王志勤、李有才、李慎斌、涂爱文、熊国林、吴韶宸、张惠庆、熊信武、孙 涛、邓秋云、周世源、陈南平、张国华、吴曙明、吴学春、朱贤度、黄 清、万亦洪、朱冲林
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是全市消防工作的先进代表和学习的榜样。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为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发展,为南昌市的经济建设实现快速和谐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