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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项目分解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黔东南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8]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项目分解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二届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节和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08〕1号)精神,现将《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旅游产业及文化保护项目分解方案》和《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景区规划建设开发项目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旅游产业及文化保护项目分解方案

为确保旅发大会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时间要求,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10个建设项目。现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二届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节和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08〕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组旅游产业及文化保护项目分解方案如下:

一、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四个100”工程
(一)实施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保护开发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耿生茂
副组长:王 涛 范钟声
成 员:袁 刚 王安邦 吴 春 唐有祥 杨正权
张远卿 王 平 安成祥
相关市县分管副市县长
2.项目实施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保护开发规划,二季度启动保护开发工程。
3.项目内容:
⑴制定村寨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保护开发规划;
⑵做好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⑶制定三个旅游经济圈的民族旅游工艺品开发方案;
⑷制定重点民族旅游村寨歌舞展演的扶持指导意见;
⑸实施凯里南花,雷山郎德、西江,榕江三宝,从江岜沙,黎平肇兴和翘街等村寨二次开发。
4.工作分解
⑴由州文化局负责制定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规划。于2008年5月底完成,工作由杨正权、王平同志负责;
⑵由“整脏治乱”办于2008年3月底完成村寨村貌整治方案,2008年4月各市县启动整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工作由范钟声同志负总责,各市县区抓落实;
⑶由州经贸委牵头负责在2008年3月底前制定出三个旅游经济圈民族旅游工艺品开发方案,并启动工作。具体工作由唐有祥同志负责;
⑷由州文化局于2008年5月底前制定出重点民族旅游村寨歌舞展演的指导性意见,工作由安成祥同志负责;
⑸2008年4月底完成凯里南花,雷山郎德、西江,榕江三宝,从江岜沙,黎平肇兴、翘街等村寨二次开发建设性规划;6月底启动凯里南花、黎平翘街、雷山郎德、榕江三宝、从江岜沙、黎平肇兴、翘街等村寨二次开发,同时各村寨建设和完善具有10个蹲位以上的旅游公厕。年内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工作由王涛同志负责,相关市县政府具体抓落实。
5.目标要求:
⑴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
⑵每项工作实施后,实行旬报和月督查制;
⑶2008年4月中旬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实施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吴先佳 杨事柱 袁 刚 莫良波
成 员:王 平 徐明基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评审。
3.项目内容:制定《黔东南州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选拔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
4.工作分解:
⑴由州文化局牵头,会同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旅游局、州民委于2008年3月底前制定扶助的选拔程序、标准等方案和细则,按相关程序报州委研究同意后实施;
⑵2008年3月底前完成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的初步人选提名名单,并完成提名人员相关基础材料初审,按程序报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⑶2008年4月中旬由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⑷2008年5月底完成评选的各项工作,7月进行表彰。由州委组织部杨事柱同志负责牵头,吴先佳、袁刚、徐明基、莫良波等同志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5.目标要求:
⑴由州文化局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
⑵2008年5月底完成评选的各项工作后由州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实施100名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刘晓春
副组长:曾 羽 张荣根
成 员:张远卿 安成祥 杨 彪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
3.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弘扬优秀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保障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后继有人,实施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从2007年开始,面向全州少数民族连续五年招生,将具有少数民族文化天赋的学生进行五年的培训,使其成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高级人才。
4.具体分解:
⑴由凯里学院牵头会同州教育局、州旅游局、州文化局、州民委于2008年4月底前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的具体方案;
⑵2008年6月中旬由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工作由刘晓春同志牵头,曾羽、张荣根、张远卿、安成祥、杨彪等同志负责抓好相关具体工作落实。
5.目标要求:
⑴由凯里学院牵头优化原生态民族文化教学方案,并实施;
⑵2008年4月底完成参加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艺术节的服务工作方案。
(四)实施100个民族文化旅游典型建筑保护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吴先佳 吴 春
成 员:袁 刚 王安邦 杨正权 张远卿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3月制定建筑物保护标准,4月确定保护清单,5月初启动实施。
3.项目内容:
⑴确定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典型建筑的保护名单;
⑵制定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典型建筑的保护性规划。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3月底前由州建设局牵头会同州文化局、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物局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出100个保护名单。由王涛牵头,吴春、袁刚、王安邦、张远卿、杨正权等同志具体抓落实;
⑵2008年3月前由州建设局制定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典型或标志性建筑保护性规划。工作由吴春同志负责。
5. 目标要求:州建设局2008年5月底拿出规划文本,并启动实施示范项目。

二、实施原生态民族文化“十个一”工程
(一)建立一个多彩贵州民族音乐创作基地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耿生茂
副组长:吴先佳 袁 刚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选址,二季度完成基地挂牌并开展工作。
3.项目内容:以建设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世界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我州丰富的原生态民族民间音乐为基础,建立一个多彩贵州音乐创作基地,在旅发大会期间完成基地的选址和基地挂牌工作,同时在2008年6月底以前完成一批民族民间音乐、歌曲的收集、创作、编著等工作。
4.工作分解:
⑴由州文化局于2008年一季度前制定出工作方案;
⑵由州文化局于2008年4月月份启动相关工作。工作由袁刚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2008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开幕式文艺演出歌曲的创作,并做好外来演出公司相关对接服务等工作。
(二)建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基地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王 涛 洪金洲 吴 春
成 员:袁 刚 王安邦
2.项目实施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二季度启动实施。
3.项目内容:在凯里市西出口一带建立一个300户以上能工巧匠为核心的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着力研究、挖掘和开发原生态民族文化内涵的民族旅游商品。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2月底前由王涛同志组织洪金洲、吴春、袁刚、王安邦等同志到现场实地勘查,确定建设选址;
⑵2008年4月底前由吴春同志负责制定基地规划建设方案;
⑶2008年第三季度启动实施。由刘太安、王涛、吴先佳、洪金洲、吴春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5.目标要求:在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期间展示规划成果。
(三)成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刘晓春
副组长:曾 羽 张荣根
成 员:张远卿 安成祥 徐明基 王兴顺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前挂牌开展工作。
3.项目内容:以原生态苗侗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与交流,在凯里学院组建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1月底由曾羽同志牵头,组织安成祥、张远卿、张荣根、徐明基、王兴顺等同志制定组建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的工作方案;
⑵2008年4月底由凯里学院完成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挂牌仪式方案和确定办公地点;
⑶2008年6月进行挂牌。工作由曾羽、张荣根两位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在8月底以前拿出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调研提纲,并组织实施。
(四)建设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专业市场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杨胜勇
副组长:唐有祥 王甲鸿 张孝云
成 员:凯里、镇远、黎平、施秉、雷山、剑河和榕江县分管经贸、商务、发改的副市县长
2.项目实施时间:2008年上半年完成规划,下半年启动,用2年时间建成并投入使用。
3.项目内容:凯里、镇远、黎平、施秉、雷山、剑河和榕江7个县市各建设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专业市场。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3月中旬由州经贸委、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凯里、镇远、黎平、施秉、雷山、剑河和榕江7个县市进行选址;工作由唐有祥、王甲鸿同志负责;
⑵2008年5月底前凯里、镇远、黎平、施秉、雷山、剑河和榕江七个县市完成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专业市场规划;工作由王甲鸿同志负责;
⑶2008年6月底前启动此项工作,200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工作由王甲鸿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
⑴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推进;
⑵项目实施后,实行旬报和月督查制。
(五)创作一台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歌舞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吴先佳 袁 刚 易承黔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元月份确定方案,2月份完成基础性工作,3月份完成策划,4月份完成节目框架,6月20日前节目排练工作结束。
3.项目内容:以我州“稀”、“贵”资源为主题,精心打造一台最具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的歌舞,作为旅发大会暨艺术节开幕式演出。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3月底前由州文化局拟出文艺表演场地的比较方案,供上级选择,工作由袁刚同志负责;
⑵州文化局于2008年3月底前牵头,拟出《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歌舞方案》整体策划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工作由袁刚、易承黔两位同志负责;
⑶2008年4月启动艺术节活动相关工作。工作由吴先佳牵头,袁刚同志具体负责。
5.目标要求:
⑴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按排定的时间推进;
⑵每项工作实施后,实行旬报和月督查制。
(六)创作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作品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王 涛
成 员:袁 刚 王安邦 王甲鸿 金鸣昌 曲钦山 魏奇志 张远卿
2.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3月确定作品目录,4月启动工作,8月20日前全部出版完毕。
3.项目内容:以打造原生态民族文化世界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物以稀为贵--民族原生态,贵在黔东南”为主题,创作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作品。
4.工作分解:
⑴编印出版《黔东南州旅游精品线路》,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张远卿同志负责;
⑵编印出版《物以稀为贵--民族原生态·贵在黔东南》。2008年5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张远卿同志负责;
⑶编印出版《黔东南民族特色饮食集锦》,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王甲鸿同志负责;
⑷编印出版《黔东南民族医药保健集锦》,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金鸣昌、曲钦山两位同志负责;
⑸编印出版《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摄影》,反映黔东南民族原生态摄影画册。2008年6月底前完成画册清样送州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袁刚同志负责;
⑹编印出版《黔东南民族音乐集锦》、《黔东南神奇节俗集锦》《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集锦》《古朴神秘家园-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镇(二)》。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工作由袁刚同志负责;
⑺编印出版《黔东南民族服饰集锦》、《黔东南民族银饰集锦》、《黔东南民族图谱集锦》、《黔东南民族村寨标志建筑集锦》、《黔东南民族文化大观》丛书, 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由王安邦同志负责;
⑻拍摄编制出版《原生态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系列展示片》,2008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清样送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审定,2008年8月底前完成。工作由魏奇志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以上工作由王涛同志牵总,各责任人按照先策划,后实施的办法进行,并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策划方案,8月份开始实施,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七)注册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标品牌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王德玉
副组长:王 涛 杨秀海
成 员:袁 刚 曲钦山 安成祥 张远卿
2.项目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启动,2008年2月完成调查统计工作,6月份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3.项目内容:为保护珍稀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原生态民族文化品牌,做好旅游商品商标注册工作,实施民族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4.工作分解:
⑴由州工商局、州文化局、州旅游局、州科技局于2008年3月底前分别完成摸底登记工作;
⑵注册工作由州工商局负责,由王涛同志牵头,杨秀海、安成祥、曲钦山、张远卿等同志负责抓相关具体工作。
5.目标要求:6月底前完成注册工作,并拿到注册证书。
(八)扶持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龙头企业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杨胜勇
副组长:王 涛 唐有祥
成 员:袁 刚 王安邦 王甲鸿
2.项目实施时间:2007年年底完成扶持方案,2008年一季度启动实施,2008年6月20日前见成效。
3.项目内容:重点扶持具有我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培育一批我州民族旅游商品开发龙头企业。
4.工作分解:
⑴由州经贸委、州文化局、州旅游局、州民委、州商务局于2008年3月底确定扶持企业的名单,4月底制定出项目扶持方案;
⑵从2008年5月开始进行帮扶。工作由王涛、唐有祥两位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在8月底前制作一批系列产品,在旅发大会期间展出销售。
(九)改造一批旅游公路沿线民族村寨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耿生茂 梁承祥
副组长:刘太安 范钟声 邓锦光 张远卿
成 员:各市县整脏治乱办公室主任,各市县分管新农村建设、旅游、建设、交通工作的副市县长
2.项目完成时间:2007年年底确定绿化线路,2008年初全面启动实施,2008年5月底全面完成,同时做好保洁工作。
3.项目内容:实施对麻江-岑巩高速公路沿线乡镇、村寨的整治改造;对凯里-黄平-镇远二级公路沿线乡镇、村寨的整治改造;对剑河-八受-肇兴-从江、黎平-榕江、黎平-从江、榕江-从江、凯里-雷山-榕江、凯里-舟溪-丹寨石桥等7条旅游环线公路沿线乡镇、村寨进行整治改造。加强对公路沿线乡镇、村寨房屋实施民族文化特色改造工程,完善旅游公路沿线标牌、标识,修建公路沿线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启动实施对州境内的高速公路、二级公路和旅游环线公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2008年元月完成凯里西出口绿化工程。涉及到的市县由市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州“整脏治乱”办公室 、州旅游局于2008年2月制定出旅游环线公路沿线村寨整治工作标准。具体整治工作如下:
⑴麻江-岑巩高速公路
麻江县:杏山、隆昌、后山、长冲、野鸡岩、火烧寨、城关、新村、良田、碧波乡:王义、水山、马岩、新寨、方院、老虎坡、五寨、石板、雷家湾、桐木冲、龙井、小坡、大寨、爬档山、老虎冲、长胜营、长田、磨扒、柿花、桐木、范家寨、下司镇花桥、马场村、德兴村、隆堡、大坡、沙坝、贤昌乡、甲尔村、大塘组、贤昌村、长坡组、贤昌一组、贤昌二组、高枧村、各根、马头、猴昌、高枧街上、老洼冲等村寨。
凯里市:三江、鸭塘、四联、蒿支坪、寨瓦、桂丁、龙井、郎利、格细、南高等村寨。
台江县:岩寨、展里、平寨等村寨。
剑河县:革东、岑松展架村、革东寨村、 街上村、沅江村、方家村、小稿午村、大稿午村、交洗村、养门村、麻栗村、巫倍村、方陇村寨章村、南高村、弯根村、屯州村、养平村、岑松村、下岩寨村、交界村、苗寨村、温泉村等村寨。
三穗县:寨头、台烈、寨塘、寨滚、寨坝、青洞、颇洞、木界、高田、星光、高挢、介牌、贵洞等村寨。
镇远县:桐木寨、罗家溪、兴隆、江光、响水、羊坪等村寨。
岑巩县:新店等村寨。
⑵凯里-黄平-镇远二级公路
凯里市:虎庄、瓦窑、狗场等村寨。
黄平县:白岩、重安大石、小寨、黄猴、茶园、高榜田、老寨、龙塘、十里挢、晒经石、学坝、东坡、飞云崖等村寨。
施秉县:新挢、新红、五旗、平宁、沙坪、望城、甘溪等村寨。
镇远县:柏扬坪等村寨。
⑶剑河-八受-肇兴-从江公路
剑河县:巫亮、南脚、抑旁、中都、麻廉、白沙、柳落、柳川、巫包、南包、上白斗、下白斗、展乃、满天星、反寿、绕庆、下白篼、马大营、南寨、展留、白露、青龙、新柳、抑基、天培、塘边、南孟、里合、南加等村寨。
锦屏县:锦中、中寨、苗埂、胜利、上八里、地茶、兴隆、朋池、阳光等村寨。
黎平县:敖市、三多、捂寨、欧家团、蒙村、高屯、曲团、洛团、草鞋铺、宋家庄、矮枧、罗寨、佳所、中潮、口团、潘老厂、潘老寨、长春、六冲、永从、顿洞、管团、信洞、皮林、肇兴、归杩、岑所等村寨。
从江县:佰二、佰伍、岩寨、洛香、千团、友团、宰门、腊水、贯洞、德刷、八洛、丙梅等村寨。
⑷黎平-榕江公路
黎平县:三什江、平山桥、路团、坝寨、青寨、寨南、寨头、寨母、流芳、高近、茅贡、大榕、九潮、民乐等村寨。
榕江县:栽麻、丰登、八匡、小堡、寨头、车江三宝侗寨(一至九村)。
⑸黎平-从江公路
黎平县:宋家庄、矮枧、罗溪、佳所、中潮、口团、潘老厂、潘老寨、长春、永从、顿洞、管信洞、皮林、肇兴、归杩等村寨。
从江县:洛香、佰二、佰伍、岩寨、千团、友团、宰门、腊水、贯洞、德刷、八洛、丙梅等村寨。
⑹榕江-从江公路
从江县:平端、平亳、大融、小融、恰新、恰里、巨洞、塘谷、朗洞、陇里、公纳、腊俄、下江、民族、岑送、宰告、平江、停洞、船洞等村寨。
榕江县:滚玉、八吉、腊亮、都什、仁育等村寨。
⑺凯里-雷山-榕江公路
凯里市:大沙、且平寨、怀恩堡、南花、排乐、季刀等村寨。
雷山县:郎德、大固鲁、响楼、长丰、水电、长坳、鸡鸠、小河、大塘、排里、干脑、岩寨、桃江、大开屯、小开屯、岩寨、永乐、棉花坪等村寨。
榕江县:塔石、党相、宰勇、乔亥、平永、怀来、嘉会、平江、平瑞、料里等村寨。
⑻凯里-麻江下司公路
凯里市:果园场、翁义、白午等村寨。
麻江县:下司、隆堡、花桥、隆昌、烂坝、长兴、谷滨、景阳、大冲、坝芒、水头、大开田等村寨。
⑼凯里-舟溪-丹寨石挢公路
凯里市:大中、舟溪、苗岭、新龙、漫洞、情郎等村寨。
丹寨县:清江、石挢等村寨。
4.目标要求:
⑴以上由范钟声同志负责牵头,具体工作由涉及县市的县市委宣传部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县市长抓落实;
⑵以市县为主体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进行实施;
⑶从2008年3月份开始,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施完毕的村寨进行逐一检查验收。
(十)规划一个珍稀动植物生态园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梁承祥 王德玉
副组长:邓锦光 朱新明
成 员:王安邦 王润华
2.项目实施时间: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4月份启动实施。
3.项目内容: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挖掘苗族文化历史,充分利用雷公山自然保护区雷公山森林公园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和物种多样性的特点,优化雷公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珍稀动植物生态园。
4.工作分解:
⑴由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朱新明同志负责于2008年一季度完成项目规划工作;
⑵二季度启动实施。工作由朱新明同志牵头,邓锦光、王安邦、王润华等同志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目标要求:规划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三、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四进”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耿生茂
副组长:杨再新 唐有祥 王安邦
成 员:张荣根 安成祥
2. 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初启动实施,6月20日前初见成效。
3. 项目内容:以弘扬优秀原生态民族文化为主体,以打造原生态民族文化世界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大力度抓好软环境建设,通过五年时间努力,为建设原生态民族文化世界旅游目的地奠定良好的人文环境基础。积极开展原生态民族文化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四进”工程。
4.工作分解:
⑴2008年3月底前分别由州委宣传部、州经贸委、州民委、州文化局、州教育局提出原生态民族文化进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的具体工作方案。工作由杨再新、唐有祥、王安邦、张荣根安成祥等同志负责;
⑵每年分别在州、市、县的机关,学校举办两次民族原生态歌舞大赛。工作由杨再新同志负责。
5.目标要求:
⑴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
⑵由州委宣传部策划歌舞大赛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启动实施特色旅游宾馆及民居旅馆建设工程
1.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副组长:王 涛 吴 春
成 员:洪金洲 陈晓琼 李文昌 彭世平 李吉科
王崇松 王之政 肖 克 王润华 杨建平
2.项目实施时间:2008年一季度各县全面完成规划,4月份全面启动实施。
3.项目内容:为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改善旅游接待条件,在凯里市建1个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四星级宾馆;在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雷山县、剑河县各建1个极具民族特色的原生态苗侗民族文化特色的三星级以上旅游宾馆,同时,在主要旅游村寨发展和建设民居旅馆,力争通过三年时间达到10000个床位以上的接待能力。通过社会融资、招商引资建设一批经济型连锁酒店。
4.工作分解:
⑴凯里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四星级宾馆和民居旅馆规划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
⑵麻江、黄平、施秉、镇远、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剑河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原生态苗侗民族文化特色的三星级以上旅游宾馆和民居旅馆规划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
5.目标要求:
⑴各市县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倒排工期推进工作;
⑵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从4月初起对各市县的民居旅馆建设进行督查。

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实施组景区规划建设开发项目分解方案

为确保旅发大会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时间要求,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10个建设项目。现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第二届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节和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08〕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组景区规划建设开发项目分解方案如下:

一、启动建设黎平会议纪念馆、翘街保护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耿生茂
副组长:王崇松 吴 春
成 员:袁 刚 石信怀 杨正权
黎平县人民政府分管建设工作副县长,县文体广电局、县建设局负责人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4月启动实施。
(三)项目内容
1.规划设计建设黎平会议纪念馆;
2.规划建设停车场及休闲广场;
3.实施福音堂和两湖会馆的保护工程;
4.实施翘街城门改造;
5.将翘街整体打造成为休闲娱乐和民族文化商品一条街。
(四)工作分解
1.黎平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建设黎平会议纪念馆的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2008年4月上旬州城规委审查通过规划设计,4月中旬启动实施;
2.黎平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黎平县人民政府完成停车场及休闲广场的规划方案,包括环境打造和绿化方案,完成拆迁工作,2008年4月份启动停车场及休闲广场建设;
3.黎平县人民政府、州文物局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并审定福音堂和两湖会馆的保护工程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
4.黎平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翘街整体打造成为休闲娱乐和民族文化商品销售一条街的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8月底街道打造完成;
5.黎平县人民政府、州文物局拟定翘街城门改造方案,经州城规委审查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于2008年4月启动,8月完成。
(五)目标要求
1.制定倒排时间工作方案,按排定的时间推进;
2.每项工作实施后,实行日调度制。

二、启动仰阿莎湖及剑河温泉整体开发规划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姜学东
副组长:王 涛 刘益松
成 员:吴 春 袁尚勇 杨建平 成 兵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拿出规划、二季度启动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为加快和完善旅游环线建设,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规划、打造精品的要求,启动仰阿莎湖、剑河新县城寨章一带、剑河温泉的整体开发规划。
(四)工作分解
1.2008年3月底前由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牵头会同州旅游局、州建设局、剑河县人民政府完成仰阿莎湖及剑河温泉整体开发规划,工作由刘益松同志负责;
2.2008年5月底前由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完成建设性规划。一是剑河柳川镇要按照极具民族文化地域特色专业化旅游城镇进行规划建设;二是剑河南嘉码头和南寨码头、锦屏八受码头要按照旅游功能完善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三是启动实施仰阿莎湖区周边绿化及周边整治工程,用五年时间实现湖区可视范围湖岸、荒山裸露剖面植被恢复,对现有湖面漂浮物和水生物打捞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2008年一季度完成第一期绿化工程。工作由刘益松同志牵头完成。
(五)目标要求
1.2008年6月初由州政府组织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单位对规划进行审查,工作由王涛同志负责;
2.旅发大会前,审定柳川码头建设性规划。

三、启动云台山景区整体开发规划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姜学东
副组长:王 涛 刘德卓
成 员:吴 春 吴汉碧 彭世平 李文昌 李吉科 张远卿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二季度启动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为加快和完善旅游环线建设,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规划、打造精品的要求,启动云台山及黄平旧州和飞云崖、施秉杉木河、舞阳河、镇远古城和铁溪等大景区的整体开发规划。
(四)工作分解
1.2008年5月底前由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牵头会同州旅游局、州建设局、施秉县、黄平县、镇远县人民政府制定整体开发规划方案及景区分项的具体建设规划方案,由刘德卓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2.实施舞阳河景区码头建设,3月底前完成旧州码头、施秉县城和高碑码头、镇远红旗电站码头建设性规划方案,4月启动实施红旗电站码头;
3.黄平旧州码头、舞阳河景区内连接旅游环线干道的景区公路由刘德卓同志牵头,州交通局和相关县于2008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性规划,4月启动实施,8月底完成;
4.实施景区环境整治,确保在2008年5月底前景区道路两旁无暴露垃圾,完成步道绿化工作。工作由刘德卓、张远卿、李文昌、彭世平、李吉科等同志负责。
(五)目标要求
2008年4月上旬由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审查整体开发规划方案及景区分项的具体建设规划方案,4月中旬启动部分景区公路和码头建设,实行旬报和月督查制。

四、启动肇兴、岜沙、小黄整体开发规划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姜学东
副组长:王 涛 刘益松
成 员:王安邦 吴 春 杨正权 王之政 王崇松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二季度启动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两高”通道建成后,满足珠三角游客高标准的旅游产品需求,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规划、打造精品的要求,启动肇兴、岜沙、小黄景区的整体开发规划建设。
(四)工作分解
1.2008年5月底前由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牵头会同州旅游局、州建设局、州民委、州文物局、黎平县、从江县人民政府拿出整体开发规划方案,工作由刘益松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2.实施景区环境整治。一是对村寨建筑物实施规划保护;二是实施村寨电改、厨改、厕改等基础设施改造;三是实施村寨绿化;四是抓好步道整治,对寨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摆摊设点等现象进行清理,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目标要求
1.2008年7月底前州建设局、黎平侗乡旅游发展局完成并审定建设性规划,工作由吴春和刘益松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2.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于5月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启动下司、石桥、巴拉河整体开发规划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姜学东
副组长:王 涛 吴 春
成 员:王安邦 袁 刚 张远卿 杨正权 洪金洲 陈晓琼 龙先金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4月份启动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两高”通道建成后,满足珠三角游客高标准的旅游产品需求,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规划、打造精品的要求,启动下司、石桥、巴拉河景区的整体开发规划建设。
(四)工作分解
1.2008年5月底前由州建设局牵头会同州旅游局、凯里市、麻江县、丹寨县人民政府完成整体开发规划方案和具体景区规划建设方案,工作由吴春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2.实施景区环境整治。一是对村寨建筑物实施规划保护;二是实施村寨电改、厨改、厕改等基础设施改造;三是实施村寨绿化;四是抓好步道整治,对寨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摆摊设点等现象进行清理,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
3.下司城镇民族文化特色打造和街道主要建筑物的立面民族文化特色改造于5月底全面完成;
4.南花、郎德、石桥确保3月底全面恢复正常接待;
(五)目标要求
1.2008年5月底前州建设局牵头完成并审定建设性规划;
2.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于5月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启动实施镇远古城、旧州古镇保护工程
(一)项目工作组
组 长:李再勇 姜学东
副组长:王 涛 吴 春
成 员:王安邦 袁 刚 李吉科 李文昌 杨正权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并启动镇远至铁溪旅游休闲河滨大道建设和黄平旧州古镇环境建设。
(三)项目内容
1.完善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规划,启动镇远古城保护与开发工作,逐步把镇远行政功能从古城中退让出来,现有行政中心用地用于完善古城功能设施建设,启动镇远至铁溪旅游休闲河滨大道建设;
2.突出展示旧州古镇的地方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完善旧州古镇保护与开发规划,按照“修新如旧”和突出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的要求,启动旧州古镇保护与开发工作。
(四)工作分解
1.镇远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规划方案,启动镇远至铁溪旅游休闲河滨大道建设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工作由李吉科、吴春两位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2.黄平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一季度前完成旧州古镇保护与开发规划方案。2008年4月份启动实施,工作由李文昌、吴春两位同志牵头组织完成;
3.实施环境整治。一是对城镇建筑物实施规划保护;三是实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摆摊设点等现象进行清理,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目标要求
1.2008年5月底前州建设局牵头完成并审定建设性规划;
2.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于5月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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