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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姜南担任总精算师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12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姜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天保〔2010〕48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姜南担任你公司总精算师,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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