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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第三季度全省科技系统新闻宣传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山东省科技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科技局及省科学院、农科院、医科院: 根据《全省科技系统新闻宣传考核暂行办法》,现将第三季度全省科技系统新闻宣传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全省科技系统本季度在《科技日报》、《大众日报》、地方党报上共发稿499篇。在发稿量上,济南、东营、临沂、菏泽、潍坊、济宁、烟台、省科学院、莱芜、淄博居前十名(不含青岛)。 从上报的稿件看,各市之间、媒体之间的稿件数量分布十分不均衡,一些市的宣传力度明显偏弱,连续三个季度排名靠后,有的单位在二季度排名靠前,但在三季度明显下滑。还有个别市偏重于本地方的宣传,对全省和国家层面的报道不够。从刊登的报道来看,大部分深度还不够,能产生或引起重大影响的很少,并且有很大一部分稿件源不是来自科技系统。 希望各单位真正重视起科技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挖掘新闻亮点,抓好落实,使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在第四季度有一个新的飞跃。同时,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已经在各地展开,请各市科技局关注《科技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征订,省科技厅宣传办公室还将专项安排此项工作。

山东省科技厅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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