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盟教育局制定的《2009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盟教育局二○○九年三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教育工作的宗旨、主题、主线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推动教育工作重心的重大转移,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年”和“全面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年”活动,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科学发展的锡林郭勒教育事业。
二、主要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全盟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 62% ,农村牧区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 55% ,同比分别提高1.6和 1.8个百分点;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到 90% ,农村牧区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到 80% ,同比分别提高 1.5和 3.4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两基”整体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高中阶段教育。全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 82% ,同比提高 3.8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全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4200人,职普招生比达到 4:6,在校生达到 11077人,就业率(含升学)达到 72% 。三年制高职招生 1800人,全日制在校生达到 5394人,高职学生就业率达到 95% 。
---教师教育。年内培训教师3000人次,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 91.97% ,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到 72.5% ,小学专任教师专科率达到83.3% ,同比分别提高3.3、5.1和0.5个百分点。
---民族教育。全盟蒙语授课幼儿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到88% ,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蒙语授课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72.5% ,同比提高 2个百分点;蒙语授课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3% ,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汉语言文字工作。年内力争 1所学校进入国家级、2所学校进入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行列。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盟委统一部署,切实组织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充分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观思考、研究、解决当前全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念和实践问题。要以现代教育思想指导教育实践,坚持德智体美并重。要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本。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外活动。发挥教育系统关工委的优势,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取缔初中阶段的“宏志班”。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控制普通高中过早分科的现象。深化学校评价制度改革,制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深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录取依据,并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要求,将一部分招生指标按综合办学水平分配到盟内各所初中。
三是加强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制定全盟加强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未成立体卫艺工作机构的地区要抓紧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化建设,深入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各项规定。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组织参加全区中小学艺术展演,举办第十四届全盟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各类专项比赛。
四是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班班通”工程,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巩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果。完成全盟教育城域网建设任务,健全和规范城域网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蒙文教育资源建设,积极为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服务。
(三)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继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试行办法》。推进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提高基层学校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理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归口管理机制。开展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查摸底和重新核定工作,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是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实施各类教师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组织 100名中小学校长、100名中小学教研员、1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高级研修培训,选派部分中小学校长到区内外名校挂职锻炼。继续加强与区内外知名院校的合作。加大对盟内教师培训院校的指导,提高培训者素质。
三是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各地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把提高教师待遇这件好事办好。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防止对国家政策的误解和个别人借机生事。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提前预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大力加强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教研部门的研究、指导、管理、服务职能,改进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与督导评估机制,督促中小学规范教学管理。深化盟教育学会及各专业研究会的学术研究职能,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全盟第七届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加大实验教学指导力度,开展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评比活动。
(四)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一是加强课程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课程计划,落实《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会考实施办法》,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执行课程计划情况监控和检查力度,纠正部分学校为提高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而擅自删减课程及课时的现象。
二是加强教育教学行为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个别学校、教师违规乱办班、滥补课、高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将中小学教师是否参与违规补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是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今年秋季学期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切实规范新生学籍审定和转学、毕业审定等程序。要将学籍与高考报名资格挂钩,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录取的学生、建造假学籍在外就读的学生,一律取消高考报名资格。
四是加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健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制度,完善高考报名管理措施,加强考生资格和身份的审核把关,杜绝“高考移民”。切实加强各类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出抓好学生宿舍、食堂和校外借宿学生的管理,大力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努力维护师生安全。
(五)全面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一是科学规划和建设好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对照《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每一所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力争把每一所学校建设好、改造好。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自治区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切实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要配齐配足实验设备、计算机、图书资料、音体美卫设施等,充分满足教学需求。对各地新建和改扩建后的学校,凡硬件达到《标准》要求、学生人数基本符合适宜规模规定的,盟行署将予以逐个挂牌确认,力争用 3-4年时间使全盟所有城镇中小学全部达标。
二是着力解决班容量超标问题。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学校班数、学生人数的适宜规模,着力解决好班容量超标问题,确保到 2010年全盟所有中小学班容量符合适宜规模要求。目前班容量严重超标的锡林浩特市在没有增设学校之前,要严格控制接收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举家转移进城人员子女以外,一律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使旗县学生在本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特别是锡林浩特市所有中学和盟直 2所完全中学要尽快缩小班额,今年不得从旗县招收初中学生。
三是进一步提升“两基”水平。按照“双高普九”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抓好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改善、素质教育等工作。加强乡镇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要在年内彻底解决学校煤炉取暖问题。认真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在补拨2003-2005年“第一个增长”欠帐的基础上,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结合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借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彻底解决校外借宿生返校食宿问题。继续抓好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和锡林浩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是切实抓好学前教育。制定全盟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各地要因地制宜做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在办好公办幼儿园及发挥其示范、辐射、指导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要根据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适度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
五是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做好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监控和分析工作,促进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努力向高等院校输送更多的人才。对未升入高等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各地要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和引导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
(六)提高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力度,使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免试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推进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的经验和做法。紧密对接我盟经济发展需求,合理设置长线基础专业和短线实用专业,重点建设精品专业和特色专业,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是稳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加强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扩大联合办学之路,提高自身综合办学能力。盟内职业院校要树立起“全盟职业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开展专业协作,借势做大我盟的职业教育。
三是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师资、场地、设备优势,积极开展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牧区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转岗培训等社会培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多渠道筹资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收费和教育教学行为。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一是强化政策措施的配套完善。要积极配合自治区民族教育立法工作,认真执行我盟民族教育发展政策,确保民族教育在经费分配上优先、基础建设上优先、资源配置上优先,努力构建具有锡林郭勒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
二是强化蒙语授课学前教育。改善民族幼儿园办学条件,稳步提高蒙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标准,鼓励、扶持牧区幼儿和蒙语授课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
三是推进民族高中建设。统筹全盟蒙语授课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用2年时间将锡林浩特地区2所蒙授高中办学规模和班容量调整到合理的标准。改善民族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民族学校寄宿生生活质量。
四是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民族学校教学指导和质量检测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三语”教学改革,探索蒙授高中学生充分利用汉授高中优质教育资源途径,逐步推广“小班化”教学经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开展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提高蒙语授课中小学生汉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八)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保障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宣传和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出台的各项助学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各类助学政策的实施程序,规范申报、审核、公示、发放过程,及时纠正违规享受助学金行为。积极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渠道,统筹用好各类助学资金,推进助学贷款业务。
二是积极推动汉语言文字工作。启动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检查,继续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是继续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切实抓好国务院即将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教育督导基础建设,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强化盟级督导职能的督政行为和盟旗两级督导部门的督学行为,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国家教育工作示范县和自治区“双高普九”、“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的申报、筛选、推荐等工作。
四是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努力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地区活动。组织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五是扩大教育对外交流。积极支持二连浩特市、东乌旗开展对蒙教育交流,推动建立稳定的合作模式和交流机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与国外学校结对活动,加强教育涉外活动的引导和监管。
六是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各地要以迎接六十周年国庆和第二十五个教师节为契机,充分发挥《锡林郭勒日报 -科教专刊(教育版)》和《教育专版(蒙文版)》的载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