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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文物局

【发文字号】 冀文物发[2010]1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沧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沧文物字〔2010〕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立项。 二、连镇谢家坝维修保护项目内容明确为: 1、坝体整体加固、补砌; 2、坝顶、护坡、基础的整治加固; 3、修建坝体下部用于展示和防护的平台,两侧修建通往平台的踏步; 4、修建长期性保护栏杆。 请你局积极与水利、水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依照各自权限,具体明确工作范围及内容,并根据以上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制作保护方案,报我局审核后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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