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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考 评 要 点 |
分值 |
自查情况 |
自查评分 |
考评组检查情况 |
考评组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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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署 |
1.根据市“十小”办、市卫生局的安排和要求,全面部署本辖区整治与规范工作。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未下发2008年、2009年、2010年工作方案或安排的,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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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2.全面完成小餐饮整治与规范三年工作任务。已纳入宁波市“十小”整规平台的小餐饮全部达到《浙江省小餐饮整治基本要求(试行)》。整规合格率每下降1个点扣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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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评 |
3.开展小餐饮整治与规范自查自评。县(市)、区未制定小餐饮整治与规范自查自评方案的扣2分;未实施自查自评工作的扣6分;未形成自查自评总结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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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
4.及时做好总结和相关报表的汇总工作。包括小餐饮整治与规范2008年、2009年、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月报表。以上相关总结和报表缺一项扣2分,未按时上报一项扣0.5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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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未开展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宣传教育活动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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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
6.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照《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现场检查表 》标准,每家小餐饮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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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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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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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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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考 评 要 点 |
分值 |
检查情况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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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情况 |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每缺一项扣0.5分,未上墙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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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 |
猪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100%建立进货台账记录。每缺一项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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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 |
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店内环境达不到卫生、整洁要求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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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持证 |
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每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0.5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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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
配备必要的冷藏、消毒设施。每缺一项设施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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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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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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