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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2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区县政府、市级三园区管委会和建设、交通、商务、农办、金融等有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各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和排污企业(重点是列入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工业污染限期治理企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 二、督查内容 各区县、各行业单位gdp、单位工业增加值年度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本地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污染限期治理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0年10月25日-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四、督查人员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目标办、市发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抽派人员分别组成两个工作组(分组名单附后)分赴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进行督查。 五、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指导、帮助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加快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度、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主要目的,采取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自查和督查组现场督查方式进行。现场督查包括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企业、交换意见等内容。 请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认真做好书面自查总结,将有关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备查,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全市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组成员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市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射洪县、大英县、市创新工业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办) 组长:舒治国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成员:唐 君市经济信息化委副调研员 杨卫东市统计局科长 薛居国市环保局科长 梁 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科员 张永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科员 王海舟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联络员:张永海13778707072 第二组(蓬溪县、安区居、船山区、遂宁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市交通局、市金融办) 组长:李超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何玉毅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元明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王 璞市环保局科长 曾清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 朱泽玲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冯靖岚市发展改革委科员 联络员: 冯靖岚1588193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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