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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关于《全市农业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株洲市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办发[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关于《全市农业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农办关于《全市农业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全市农业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意见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6日)

今年1月中下旬,我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农业林业生产损失巨大。全市农村共有167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278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5.8万亩,林木蓄积损失325万立方米,受损楠竹1.67亿株,死亡牲畜24.1万头,损坏农田水利设施2.3万处,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灾1181家,造成全市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50亿元,因灾间接损失超过200亿元。在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取得了抗冰救灾的决定性胜利。当前,全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迅速把工作和精力集中到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和安排好群众生活上来,全力以赴抓好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夺取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一、明确指导思想

全市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省抗冰救灾暨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灾之年必大干”的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救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发展,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确保灾损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尽快恢复,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实现,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夺取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二、把握工作重点

(一)切实保障灾民生活。进一步核实灾情,重点摸清灾民倒房、缺粮和缺衣被情况,把安置工作做到每一户、每个人。要切实做好缺衣少粮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对倒房和紧急转移安置且自救能力弱的重灾民,按照省规定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安排好1个月的生活费并分发到户到人;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酌情安排2-3个月的生活费,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御寒衣被,有住处,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切实抓好灾民住房重建,把受灾群众建房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避灾防灾结合起来。抓住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契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倒房户、危房户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所有因灾倒房户6月底前住进新居。国土、建设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现场,积极帮助倒房户科学选址、科学规划。

(二)全面恢复种养业生产。一是抓好蔬菜、果树、油菜生产。加强存园蔬菜及秧苗培管,大力发展速生蔬菜,加快修复压损压垮蔬菜生产大棚,3月中旬以前抢栽早夏菜20.1万亩,4月底以前修复全部蔬菜大棚。认真抓好柑桔的培管,需重植的在5月底之前完成定植。抓好受灾油菜生产,强化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提高油菜产量。二是抓好养殖业的恢复。养殖业灾后重建主要包括畜禽栏舍及配套设施标准化重建、粪污处理设施恢复重建、疫病防控设施建设、鱼池恢复重建。特别是要抓好生猪养殖的恢复,结合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帮助农户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对所有死亡畜禽、倒塌的栏舍要在3月10日前全面消毒,倒塌畜禽栏舍要在6月底前修复50%,9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抓好种苗体系建设。受损的水产苗种场、种畜种禽场、果茶种苗场分别要在4月底、8月底、10月底前恢复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大灾后生猪、家禽、水产品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三)抓紧恢复林业生产。组织人力物力清理受损山场,防止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林业次生灾害发生。对新造林地及时采取扶苗、踩实、培土、施肥等措施,促进树苗恢复生长。对无法成活的树苗和翻蔸、裂断的木竹,要抓紧清理和补植补造。结合灾后恢复生产,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尽可能栽种抗病险能力强、优质高效的树种。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核实灾情,指导帮助群众恢复生产。特别要尽快恢复林业生产种苗供应能力,加大容器育苗力度,为植树造林提供充足的苗木,确保全市6万亩人工造林和700万株植树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扎实做好春耕备耕工作。抓紧组织好种子、种苗、化肥、疫苗、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调剂调运供应,为春耕和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农资价格调控力度,3月份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护春耕行动,确保春耕农资充足有序供应。金融部门要加强信贷服务,为农民搞好春耕生产提供信贷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下乡开展好“救灾补损保目标、改进作风促和谐”活动,宣传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落实党的惠农支农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困难,尤其要发动种粮农民扩种双季稻,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现象,为实现全年农业增产增收目标打好基础。

(五)加快修复损毁设施。对损毁的电力、水利、交通等设施,要加快修复进度。一是加大电力交通设施的抢修力度。对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电的电力线路要率先全面完成,其它工程在3月上旬基本完成。要积极抢修冰灾破损道路和交通设施,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结合通乡、通村公路改造工程,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高潮。二是加大农田水利设施的抢修力度。对每一处供水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确保3月底前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恢复。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巡查维护,对水利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水库启闭设备、涵管、闸门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各地要抢抓时节,抓紧完成已开工建设项目,3月底前完成所有度汛工程建设。三是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设施恢复力度。力争在3月底前,全部恢复受灾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特别是粮食部门,要抓好骨干粮库、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最低价收购网点的灾后重建工作。

三、落实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里已成立农村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曙光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供销社)、市粮食局、市电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办。各县市、市直有关部门都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对救灾补损恢复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抓,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国家已安排的救灾资金,要尽快下拨到位。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尽量压缩其它方面的开支,保证救灾补损恢复生产的需要。各级保险部门应加快勘查理赔工作,尽快将理赔款送到受灾群众手中。金融部门应积极为灾后补损恢复生产提供贷款支持。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动员社会各界和非灾区支援灾区,帮助受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各级对救灾的资金和物资,要建立专帐,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物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实行多种优惠政策。对受灾群众住房和倒塌栏舍重建,给予一定补贴,并免收一切行政性收费。林业部门要保证清理毁损木竹和受灾群众建房木材的采伐指标,对按规定采伐的建房用材和亲友赠送的建房用材免收育林基金。工商、税务部门对经营受灾群众建房所需水泥、钢材、砖瓦等主要建筑材料要减免税费。对重灾区农民购种育苗要给予适当补助。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具体减免按省相关部门政策办理。

(四)优化服务工作。要增强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地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互助共济。灾区的广大干部要和群众同甘共苦,带领群众做好救灾补损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宣传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先进典型,反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时代精神风貌,鼓舞广大灾区群众奋力促生产。政法、公安部门应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物价部门应加强价格监管,对趁灾打劫、哄抬物价的,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维护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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